第A06版:法治社会

男子伪装成企业高管

“以爱之名”诈骗女子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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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孙瑜

本报讯  江某为一家修理厂的普通员工,因嗜赌成性,导致债台高筑。无奈之下,将自己包装成“企业高管”,与因打游戏结识的钱某坠入爱河,先后以“疫情期间公司不景气”、“员工工伤费用需支付”、“银行卡内140余万元被冻结无法偿还”等理由向女友诈骗25万余元,并向其好友诈骗5万余元。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江某提起公诉。

2020年4月至今年3月期间,江某通过打游戏结识了被害人钱某,一来二去二人感情逐渐升温,很快便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期间,江某隐瞒了自己真实的身份,谎称自己是某客运公司的高管人员,在公司内有股份,毕业于某某知名大学,在上海有户口,有房产,前妻已故,育有一女,妥妥的一副“霸道总裁”形象,钱某对如此“优秀”的男人毫无抵御能力,一步步沦陷。

而钱某不知道的是,江某除了喜欢打游戏,还嗜好赌博,早已债台高筑。取得钱某的信任后,江某先用“为自己的女儿购买保险”为由骗取被害人第一笔钱款5000元,实际是用来偿还赌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江某又以“公司不景气”、“公司员工受伤”为由,向钱某借钱。在被害人多次表示没钱后,江某便游说被害人在各大贷款APP上借款,并四处张罗带被害人去其银行工作的朋友处办理贷款。

被害人钱某眼见自己的债务如滚雪球般越来越多,便多次催促江某还钱,江某“急中生智”,在网上找到一张银行卡被冻结的图片,谎称自己的140万余元被冻结了,无法偿还,多次搪塞被害人。同时,江某也用类似手段诈骗游戏好友朱某钱款5万余元。拆东墙补西墙,窟窿越来越大,直至案发,江某从钱某和朱某处诈骗钱款30万元,均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及挥霍。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江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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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以爱之名”诈骗女子25万元 2021-06-28 2 2021年06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