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法治报通讯员 朱文
2021年5月初,金山区临源一村小区按照施工计划将进行旧房改造,包括对平顶多层楼房进行“平改坡”。前期,某建设施工方已经完成房屋外墙脚手架的搭建工作,由于居民陈某在屋顶上饲养了300余只信鸽,他认为一旦搬迁,鸽子存在死亡等不确定因素,提出给予搬迁相关补偿费4.5万元。由于在鸽舍搬移问题上未能和施工方达成一致,导致这栋楼的旧房改造进度迟迟不能推进。施工方万般无奈之下,找到金山区司法局朱泾司法所临东调委会要求进行调解。
拿鸽子当“挡箭牌”
调解过程一波三折
调委会接受施工方的调解要求后,立即致电陈某约定了调解时间。施工方认为,旧房改造是政府为民实事项目,居民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能因为一户人家影响到整栋楼的施工。陈某认为,自己是信鸽协会会员,他在自家楼顶搭建的鸽舍获得了信鸽协会颁发的鸽棚合格证。如要搬迁,鸽子存在死亡等不确定因素,必须要有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各抒己见,各说各的道理,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调解未成,调解员及时向镇房管所了解了周边小区因旧房改造涉及的居民养鸽搬迁的处置情况。当了解到南圩新村在2020年旧房改造时,成功处理了几起居民饲养鸽子的问题,调解员及时赶往南圩调委会请教处理的经验和方法。在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继续做陈某的思想工作,指出如果因为鸽舍问题没有协商通过,导致这栋楼不能按时完成改造项目,到时居民肯定归咎于陈某。况且,附近居民曾投诉过鸽子叫、鸽毛乱飞、鸽粪味道大等问题,噪音和气味也让邻里们“难以忍受”。
经过劝说,陈某表示愿意迁走鸽舍,但是必须给予搬迁相关补偿费4.5万元。施工方提出另一个方案:在小区内找一处场地,用于临时存放陈某的鸽子,由陈某将楼顶的鸽舍移位到临时场地,待屋顶平改坡工程完成后,再将鸽舍移回原位。施工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和人力,帮助其搭建临时场地。但是,陈某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顾虑,表示鸽子搬迁中可能丢失、鸽子受惊吓导致死亡等很多问题,到时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看着陈某态度坚决,双方再讨论下去也很难有进展,为此,调解员让施工单位负责人先行离开。
持证也不能“任性”
调解员使出“杀手锏”
调解员随即改变策略,表示自己对信鸽也很感兴趣,陪着陈某聊起了他养鸽的历史。这一改变,瞬间打开了陈某的话匣子,聊起赛鸽就有说不完的话题和故事,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在交流过程中,陈某表示自己在就近的村里建设了一个养鸽基地,平时的精力都放在基地上,家里基地两边跑也确实有点累。调解员听到此处,立即找到了突破点,劝说陈某不如将鸽舍全部移到基地,省得两头奔波。看到陈某态度有所松动,调解员马上趁热打铁地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虽然陈某饲养信鸽得到了协会批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已经对邻居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甚至超出合理容忍范围。同时,按《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规定》,实施文明和谐、有利于市容环境优美整洁的养鸽政策。但陈某养鸽时没有严格遵循与邻居和睦相处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容环境,引起了邻居不满。如果陈某还是不愿意配合,居委会将会向上海信鸽协会反映,建议他们实地指导,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陈某一听,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打了几个电话协调后,便同意了将鸽舍迁移至养鸽基地,还表示愿意配合旧房改造工程的开展。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施工方协助陈某将楼顶的鸽舍等配套设施拆除。鸽子的转场由陈某自己负责。这场因鸽舍引起的纠纷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案例点评】
老旧房屋改造实事工程,是一项改善人民生活、强化民生保障、消除安全隐患、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一项项修缮改造工程的全面开展,离不开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此案中,陈某以“持证”养鸽做“挡箭牌”,不愿配合旧房改造,实为不智之举。但最终,陈某能在调解员教育引导后幡然醒悟,从大局出发,以旧房改造实事为重,及时调整了鸽舍位置,保证了老旧房屋改造实事工程顺利进行。在此,也提醒养鸽人:一要文明养鸽,做好鸽舍清洁和鸽子防疫等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二要和谐邻里,对于因养鸽产生的日常摩擦,及时沟通解决,避免矛盾激化。三要大局为重,积极响应和支持党和政府的为民实事工程,为构建环境优雅、秩序良好的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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