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专家坐堂

毕业季,如何才能躲过“陷阱”

检察官为毕业生支招防范不法分子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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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陈岚

毕业季对即将离开象牙塔的高校学生而言是人生的新阶段,但是毕业生社会经验少,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不少不法分子抓住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在毕业生急于完成毕业论文、找工作等环节布下“陷阱”行骗,甚至利用毕业生实施违法犯罪。

本期“专家坐堂”邀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婧,为广大毕业生支招,如何躲过毕业季的“坑”。

本期专家:曹婧,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第十二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有十余年刑事检察办案经验,主要办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边某某等人“套路贷”诈骗系列案、林某某诈骗、挪用资金案等多次入选虹口检察院“检察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案(事)例。

【案例一】

代发论文靠谱吗?

被骗钱还影响毕业

1996年生的小吴是一名大学本科生。2019年9月,小吴将已经写好的论文投到杂志社,但杂志社一直没有发表。眼看论文结题时间就要到了,小吴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刘编辑的人,对方称可以代发论文,且不久之后就可以收到发表论文的杂志,但需要收取费用2000元。小吴将钱款转到刘编辑支付宝账户后,迟迟没有收到杂志,刘编辑也联系不上了,遂报案。

经查,所谓的刘编辑即刘某某,刘某某于2019年起与李某某等人结伙,利用李某某从网络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谎称是杂志社编辑,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以代写代发论文为诱饵实施诈骗,共计骗取28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8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学术诚信问题对于每个毕业生来说至关重要,试图走捷径、  “抄近道”,就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毕业生发表论文应通过正规、成熟渠道,不要随意听信网络广告。如发表论文时遇到要求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至个人账户的情况时,应当多思考,切勿轻易相信对方所作出的承诺,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案例二】

毕业生网上兼职

是客服还是帮凶?

2020年12月,两名即将毕业的在读大专生小袁和小邵先后通过网上兼职群找到一份客服工作,工作内容是每天拨打客户电话,添加客户微信并将客户拉入微信群,每天底薪150元,每成功拉入一名客户,可提成10-30元不等。负责人杨某某、周某某等人让兼职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并使用专门的软件注册副号拨打客户电话,以推荐股票为由诱骗客户加入指定的微信群或添加指定的微信号,后相关微信群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经查,被害人徐某某、袁某某等人被上述人员诱骗加入微信群后,共计被骗600余万元。

2021年5月,小袁和小邵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小袁和小邵虽然没有直接实施诈骗,但其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帮助他人吸引被害人,设立用于违反犯罪的通讯群组等,亦涉嫌犯罪。小袁因参与时间较长,在民警上门劝阻后仍继续从事该兼职工作,被虹口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批准逮捕,小邵在该团伙工作一天后发现团伙存在异常,及时停止兼职工作,虹口检察院依法对其不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现在不少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分子,自己藏身境外,在境内招募团伙以荐股、投资咨询、直播代购等各种名义吸引被害人,再由境外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毕业生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分辨所在公司的性质,从事股票、期货、金融理财的公司及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如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况要及时退出,或报警求证,切勿越陷越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案例三】

招聘设置连环套

被害人变成被告人

2020年3月初,毕业生小曲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文化传媒公司招人事岗位的招工启事,她投递简历后经过简单面试即被公司录用。公司经理先让小曲交了1300元服装费购买工服,又让她花了3800元购买招聘网站账号用于开展所谓的人事招聘工作。

随后,小曲就开始按照老板的指示在招聘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信息,联系应聘者到公司面试,每面试成功一人小曲则可以根据应聘者缴纳的服装费、账号费获得相应的提成。

2020年4月起,应聘者陆续至公安机关报案,称公司没有按照招工启事提供相应的职位,缴纳服装费后没有获得相应服装。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涉嫌诈骗,所谓的1300元的服装实际是从网上200元左右买来的,所谓的招聘账号都是从黄牛处低价购买的,目的一是为了赚差价,二是让买了账号的应聘者继续招人来“面试”。

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小曲明知道招聘的职位和薪酬是虚假的,为尽快赚钱,仍继续面试应聘者,共骗得钱款13500元,最终小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说法】

网络招聘平台给毕业生提供了求职机会和途径,但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急于求职的心理,先用高薪招聘引人上钩,再编造谎言骗人交钱,甚至还利用应聘者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设置招聘连环套,让原本的被害人一步一步变成了被告人。初入社会的毕业生们对网络上的招聘信息一定要仔细鉴别,牢记正规公司入职不可能先让应聘者缴纳费用,  “虚高收入承诺要当心,未入职先交费的要当心。”

【案例四】

跑腿就能赚钱?

揭虚开发票利益链条

2020年6月,虹口检察院办理了一批共计4起18人虚开发票类窝、串案。该案团伙组织架构紧密,分工明确,短短半年内虚开发票价税合计超3亿元,情节恶劣。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间,李老板通过网络和朋友介绍,先后招募了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小叶、小袁、小陈等十余名手下,先指使小叶等人通过网络非法渠道买入他人公民个人身份证,并利用这些身份证注册了近200余家空壳公司,将注册完毕的公司材料存放于小陈处。后由小叶、小袁等人拿着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分批多次至本市各区税务机关领取对应公司的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小叶、小袁等人按照领票数量每次收取600元至800元不等的报酬;再将领取的空白发票及空壳公司以每家1万至1.5万元的价格(或每张空白发票200余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对外用于虚开发票,小陈按照李老板的指令寄送公司材料。

最终,小叶、小袁、小陈均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刑罚,小陈所在学校得知她犯罪行为后,也已按规定将其开除学籍。

【检察官说法】

这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有的人网上直播,每天带货数百万,也有的人疯狂开票,每天开票数百万。刚刚踏入社会的毕业生,不要光想着赚快钱、赚大钱,更要知法、懂法、守法。小叶、小袁和小陈他们自认为自己没有实际参与注册公司、虚开发票等行为,只是听从老板指挥领取发票、寄送材料,心存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但是他们作为大学生,特别是小袁是一名财务专业的毕业生,明知国家发票管理制度,明知他人违法却依然同流合污,透露出他们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漠视,而正是这种漠视,将他们送入了法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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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专家坐堂 B05 毕业季,如何才能躲过“陷阱” 2021-07-06 2 2021年07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