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施韵 陈轲
本报讯 近日,朱先生突然发现家中的几件贵重财物和1万多元现金不翼而飞,顿时慌了神。幸亏家中装有监控,清楚地记录下了几日前曹某在朱先生家中实施盗窃时的一举一动。近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月19日上午,曹某独自路过嘉定区安亭镇一户别墅,见女主人正好驾车驶离但大门敞开,以为是主人忘记关门,遂产生了贪念溜进别墅内。然而还没走两步,曹某便发现一楼有位老太太在厨房里面做饭,于是他放轻了动静,蹑手蹑脚地摸进别墅二楼多个房间,成功盗取了现金10600元、珍珠手链一条、白银手镯一只、黄金戒指一枚等财物。正当曹某想原路离开时,发现老太太坐在一楼的客厅里,于是,他立即折返二楼直接跳窗逃跑。数日后,朱先生在整理家时发现家中失窃,立刻报警。当日,被告人曹某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曹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当被问及所偷钱财现在何处时,他坦言:“这些钱都被我用于游戏充值和还债了,现在还剩下一千多元现金在身上。”曹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由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嘉定检察院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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