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据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披露,近日一名安装监控设备的工人在工作时,顺手偷走同事手机,却被自己刚装好的监控设备全程拍下,随后落网。
4月15日,唐某到某小区安装监控设备,设备厂家派陆某调试监控设备。陆某工作时顺手把手机放在监控室的电脑旁。过后手机却不见了。当时监控室里只有他和安装监控设备的唐某、卞某。陆某于是查看监控,监控里非常清晰地拍下了唐某拿走陆某手机全过程。
检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被盗手机价值2399元,且已发还被害人,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因此检方对犯罪嫌疑人唐某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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