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胡玉洁
本报讯 收到民警口头传唤后,女子非但不依法配合,反而打骂民警,致其轻微伤。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袭警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检方指控,4月9日23时许,民警接报称一名男子在上海市奉贤区一路口附近买炒面,和摊主发生争吵。民警将该男子带回南桥派出所。原来该男子当晚正与女友和几个朋友聚会,其间均有不同程度的饮酒。
当该男子被带回派出所后,其女友张某等人也一并跟到派出所。张某在派出所门口大声打电话,当时已经凌晨1点30分许,为防止影响周边居民,民警周某上前告知其声音小一点,声音太大会影响周边居民。然而张某酒后情绪激动,反问民警打电话不可以吗?并走到马路对面继续大声打电话。民警周某第二次上前警告,告诫其不要喧嚷影响居民,但张某不但不听,甚至言语挑衅称“有本事你把我抓进去”。
民警周某于是对其进行口头传唤,并拉其手腕,张某挣脱之际摔倒在地。张某爬起后情绪彻底失控,一边大声咒骂,并大喊“警察打人了”,一边上前抓挠民警周某面部,抓掉口罩,打掉民警胸前的执法记录仪,抓伤民警面部,经鉴定民警周某构成轻微伤。
涉案女子张某当天因涉嫌袭警犯罪,被刑事拘留。后经奉贤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亦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最终判决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