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假投资?真骗局!

4家公司一套谎言 多名投资人被“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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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李某和丁某是夫妻,2014年12月,他们开了一家公司,不久后,他们用3万元购买了另外三家公司,并将这三家公司包装成了科技研发公司,随后用4家公司吸引了约1亿元的资金。就在投资人等着回报的时候,警方揭开了这个骗局。同时被揭开的,还有一对教授夫妇被李某、丁某以股票投资为名骗走1000多万元的事实……

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对李某、丁某提起公诉。

一笔回报颇高的“借款”

周女士和丈夫都是本市某高校的教授,2014年在机缘巧合之下,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和丁某。李某和丁某告诉周女士夫妇,他们有自己的公司,做研发项目,而且项目中所涉及的技术正巧与周女士夫妇的专业契合。几次交流后,周女士夫妇觉得李某和丁某的研发项目挺不错,双方有了进一步的交流合作。周女士夫妇以及他们的学生也参与过李某和丁某公司的研发项目。

基于这些合作,周女士夫妇对李某和丁某很是信任。如果不是2017年的那次“借款”,周女士夫妇还一直以为李某和丁某是专心于项目研发的有事业心的人。

周女士第一次借钱给李某和丁某是2017年9月,她记得那时李某告诉她,她和丁某要投资一个项目,收益很高,大约一个月就能获利20%,他们准备投入几百万元,但是资金还差一点不到位,问周女士能不能借二三十万元。

对李某的这一次求助,周女士是乐意帮忙的,但毕竟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她回去和丈夫商量后,还是同意借钱,将20万元转账到李某提供的账户。账户是李某的妈妈的,周女士也提出了疑问,李某扯了一个自己是某公司负责人,收高额款项可能会影响公司声誉的理由,接着又以“收款人是我妈妈,我不可能会害她”的说法打消周女士夫妇的疑虑。

一个月后,周女士没有收到还款,但收到了李某的2万元转账。“李某说这钱是收益,还说本金已经转到下一期产品了,问我本金是放在她那里继续做,还是要回去?”周女士回忆。对于那么高回报的项目,周女士也很好奇,她询问李某投资的是什么项目?李某解释称,她的公司有基金产品,可以买卖股票,而且她认识证监会的高管,由此能得到内部消息,这样一来她用基金买卖股票就保证能赚钱了。

当时周女士的思路很清晰,她意识到此前的20万元已经不是借款,而是一种投资理财行为,于是她想和李某的公司签订理财合同。然而,李某却表示,“内外有别”,只有对外部人士才签理财合同,收益也比较低,内部人士是不签合同的,账户操作方式也与一般操作不同。

“她说内部的人都是在小盘子里投钱炒股票的。”周女士听了李某的一番忽悠竟然相信了,同意把20万元继续交给他们操作。之后,李某又以有额度可以投资的由头吸引周女士夫妇投钱,周女士夫妇就这样陆续转账给李某1400多万元。加上最初的20万元本金,周女士夫妇给了李某和丁某约1500万元投资。

被套牢的教授夫妇

周女士夫妇虽是高校教授,但收入也没有那么的高,上千万元的投资对他们来说并不容易,其中不少钱款都是周女士夫妇听了李某的“劝说”,贷款而来的,甚至差一点就把房子抵押了做投资。

一开始,每次快到还贷的时候,李某就会给周女士夫妇转钱还贷,但是到了2019年6月,周女士夫妇有一笔100多万元的贷款需要还清,李某却掉链子了。

“其实我在2019年3月就提醒过李某有这么一大笔贷款要还,她还说放心,钱准备好了,可是我发现她之前几次转款已经不像最初那么及时了。”周女士的担心果然应验了,2019年6月的那笔贷款到期后,李某没有转款给他们,理由是他们的公司需要申请创业基金,他们把这笔钱拿去“通关系”了。

周女士夫妇觉得事情不对劲,但眼下更着急的是得把贷款还清。李某拿出十几万元给周女士夫妇,还建议他们再去申请贷款筹钱,“他们就是不管我们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把钱还上,我们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再申请了微粒贷、找朋友帮忙,终于把钱凑上还清了。”

从那以后,周女士夫妇对李某、丁某的信任全面崩塌,再也没有给过他们钱,实际上他们也没有钱给了。

因为这笔贷款的问题,周女士夫妇开始怀疑所谓的内部消息炒股这回事,她要求李某证明他们的资金确实在炒股的账户里,李某通过微信发了一张股票账户截图给周女士,截图显示账户里有7000多万元资产,李某表示账户里不止周女士夫妇的钱,还有其他人的钱也都在。

看到这张图,周女士夫妇的心稍安了一些,但她没有注意到李某的“神秘”。李某发图给周女士不久,很快就将图片撤回了,并表示图片不能公开,还让周女士也把图给删了。

因为周女士夫妇的不断催促,李某和丁某陆续给了100多万元钱,其间周女士夫妇也不止一次提出要把所有钱拿出来,但李某一直用“买股票是所有人的钱,一旦周女士夫妇把资金抽出,就会影响所有人的收益,所有损失就要由周女士夫妇承担”的说法吓唬他们。周女士夫妇就这样被“套”住了。

直到李某和丁某被警方抓获,他们才还了240多万元给周女士夫妇。

诈骗同时涉嫌非吸

李某和丁某真的把周女士夫妇的钱用于炒股了吗?并没有。到案后的李某承认骗了周女士夫妇,从他们那拿到的钱全都用于公司的开销了。

李某交代,他们的公司刚开始时经营得还可以,但到2017年,公司资金出现了问题。在想办法解决缺钱困境的时候,李某想到了养了很久的“鱼”——周女士夫妇。第一次,李某就以短期投资为由,从周女士夫妇处拿到20万元。之后,李某就以给周女士夫妇留了额度,一起炒股赚钱骗他们不停追加投资。见周女士夫妇被“掏空”后,李某就暗示他们可以贷款、刷信用卡继续筹集资金投资。

“他们居然也相信我了,又给我了几百万元,这些钱都被我用于公司发工资等等开销了。”李某坦白,“后来他们催我要钱,我都说在盘子里拿不出来,以各种理由推脱。”

而丁某对骗取周女士夫妇投资的事却是各种推脱,称自己是事后才知道的。但从他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周女士夫妇提供的证据来看,丁某不但知晓此事,而且参与其中。在多次与周女士夫妇吃饭、聊天的过程中,李某都与他们谈及股票投资一事,丁某还打配合,使得李某的说法听上去更具可信度。对于从周女士夫妇处得到的钱到底用于何处,丁某也是一清二楚。

其实,被骗的不只是周女士夫妇,还有更多人听信了李某和丁某的花言巧语,投入大量款项投资,盼着李某和丁某的公司上市……

今年1月,有市民报案称,某投资公司以让投资者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从不特定的人群中非法吸收资金,后无法按照协议规定兑付给投资者本利。警方在办案中发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正是李某和丁某,他们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2014年底,李某和丁某成立某基金投资公司。据李某称,他们本是想帮别人募集资金赚取佣金,但在尝试后萌发自己做项目的想法,于是李某和丁某陆续花3万元买了三家公司。“我们想自己募集资金搞研发,然后把公司做上市。”李某称,为了研发,他们投入太多,资金不够,亲戚朋友也都借遍了,但还是有缺口,于是从2015年起,他们就以转让三家公司优先股股权的名义,通过基金投资公司向不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

李某和丁某向投资者承诺,自交割日起二至三年内,那三家公司会上市,投资人可拥有上市公司股权。如果到期公司未能上市,投资人也不会有损失,不但本金会返还,还会给以10%—12%的高额利息回报。就这样,李某和丁某非法募集资金约1亿元。

然而,李某和丁某吹得花好稻好的回报不可能实现,因为他们的基金投资公司营业范围并不具有存取资金、房贷等权限,公司的私募基金资格证是李某花钱找中介公司办的。李某自己都搞不清楚什么是私募资金,如何操作。

此外,还有入职某基金投资公司的陈某等人也参与了募集,均已到案。

检察官视角>>>

承办此案的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李某、丁某等人的行为具有利诱性、社会性,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扰乱、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李某、丁某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系主犯。

后续,李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对李某、丁某提起公诉。陈某等人也均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此也作出提醒,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前一定要对投资产品全面了解,并且到合法合规的银行、保险公司进行操作,提高警惕,避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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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B02 假投资?真骗局! 2021-07-23 2 2021年07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