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美容店老板走私“DC”减肥药获刑

该网红减肥药含有国家管控精神药品

本文字数:974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谋取利益,美容店老板将含有国家管控精神药品的网红“DC”减肥药,以快递的方式跨越国境邮寄给境外客户。近日,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王某某因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王某某是一家美容店的老板,2014年,经他人介绍,王某某开始服用网红“DC”减肥药,后又通过他人从境外代购“DC”减肥药,并转卖给境外客户牟利。

去年8月18日,王某某因持有和服用的“DC”减肥药含有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首次被公安机关查处,后因其主观不明知是违禁成分而不予处罚。

然而就在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没几天,即去年8月24日,在公安机关已明确告知其服用的“DC”减肥药包含国家管控的精神药品,再违规服用将按照吸毒处罚的情况下,王某某为牟取利益,仍将“DC”减肥药以快递的方式跨越国境邮寄给境外客户,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在其住处查获剩余的“DC”减肥药。

经检验,邮寄境外的部分“DC”减肥药检出芬特明成分,重8.84克;在王某某的住处查获的“DC”减肥药检出地西泮成分,重1.44克。

经查询,芬特明、地西泮均是我国《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的严格管控的精神药品。芬特明大多作用于拟交感神经,以控制食欲或镇静,随着服用剂量的增加,会出现认知和精神障碍;地西泮多用于抗焦虑、镇静催眠,长期服用具有耐受和依赖性,可能会出现心率加快、恶心、头痛等症状,甚至出现焦虑、抑郁、狂躁易怒、厌食、厌世等严重情况。

闵行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某跨越国境走私毒品的行为已涉嫌走私毒品罪,考虑到本案中的毒品并非传统毒品,王某某转卖、销售的对象大多是以减肥为目的的客户,查获的毒品数量较少,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王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闵行检察院建议对其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后上海闵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跨越国境走私毒品,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院于此确认。王某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本案警示爱美人士,来源不明、成分不清的减肥药购买、服用需谨慎,否则既危害身体健康,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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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美容店老板走私“DC”减肥药获刑 2021-07-26 2 2021年07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