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劳动纠纷应慎选代理人

本文字数:1154

  □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武慧琳  朱慧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在面对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时,选择委托专业律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士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人,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以及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如今,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及行动力都越来越强。伴随劳动仲裁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我们注意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委托代理人进行仲裁和诉讼,但我们也经常看到,由于选择的代理人不专业、不敬业而使劳动者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

对此,我们提醒劳动者从以下两个最基本的方面考虑,谨慎选择代理人。

第一,代理人的资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代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言辞举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一些潜在代理人作出不合常理的言辞举止时,劳动者应谨慎决定是否选择委托。例如,对受托案件的结果作出大包大揽的承诺。

我们近期办理一起劳动仲裁案件时,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代理人。

该案涉及的是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问题,双方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基本没有达成和解或调解的可能性。

而该案中劳动者的代理人居然向该劳动者承诺,只要委托他代理,保证劳动者在一个月内就能拿到生效裁判,取得劳动者申请仲裁的全部请求款项。这可能么?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仅劳动争议的仲裁阶段一般审限就要45天,更何况,劳动争议案件还有很大可能会发生一审和二审,对于一个争议较大的劳动案件,从仲裁走到二审花费一年时间是非常常见的。

姑且不谈该案的实质争议,就从代理人“一个月”的承诺上看,就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

如果劳动者发现代理人存在诸如此类不合常理的承诺,我们建议谨慎选择,切不可病急乱投医。

我们认为,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在面对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时,选择委托专业律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士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人,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利以及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但同时,选择代理人必须谨慎,这既是对自己的权利负责,也有助于驱逐“劣币”,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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