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增值税专用发票买不得

本文字数:891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康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钱有被骗的风险,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缴、没收。

既然如此,倒还不如规规矩矩做生意呢!

曾经有一位企业负责人向我求助,说他们公司经人介绍向另外一家公司“买票”,没想到被人坑了。

所谓“买票”,就是在两家公司没有货物和服务交易的情况下,让对方公司为自己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买票费用按票面金额的6%计算。

结果,当他把260万元打到对方公司,想着对方开完票,扣下开票费就能把钱打回来时,却遭到了多次推诿。后来经过反复讨要,终于拿到了对方开出的支票,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没曾想,这张支票却被银行拒绝承兑了,原来这竟是一张空头支票!此时这位老总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打来电话希望我帮他想想办法。

针对这件事,我给他说了三点:首先,这件事你们公司已经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假如公司到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这笔钱,能否获得支持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便胜诉还牵涉能否执行到位的问题;最后,你可能一开始就掉进了别人事先布下的圈套。

很多人都知道发票是不能乱开的,但总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希望能逃点税,认为只要账目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被发现。

但是,就算一时没有被发现,用来走账的钱也是极不安全的,不要以为那些“开票公司”都会讲“江湖规矩”。

但有类似遭遇的企业负责人可能会说,无论如何我是受害者,为什么钱就不能通过报警或起诉要回来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所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但钱有被骗的风险,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缴、没收。既然如此,倒还不如规规矩矩做生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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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沙龙 B05 增值税专用发票买不得 2021-08-02 2 2021年08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