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顾承骁
本报讯 收到的香烟数和付出的实际货款总对不上,但送货单上一笔笔都很清楚没发觉有错。去年7月以来,松江区某烟草店老板王先生的心里一直有这样的疑惑,直到他对送货单拍了几张照片,一比对才发现,自己上了“供货方”的套。三男子伪造签字、偷换单据,让低进价香烟“贵”得离谱。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小江等人提起公诉,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去年6月底,王先生店里来了名中年男子,称有香烟的进货渠道,价格便宜、货品保真。交谈过程中,男子还说烟可以先拿来卖,卖完之后再结账。
7月,王先生联系这名叫小江的男子想要进货,对方拿来了价值万余元的某品牌香烟,为表信任,小江主动提出把送货单放在王先生店里。在核对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栏目后,王先生在单据经手人处签了名,接着小江撕走了两联中的白色一联,留下红色的底联和整本货单作为店家的盘账凭证,而后王先生把这本送货单存放在店内。
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小江的老板就会亲自上门来结账。据王先生回忆,小江前后来店里送了三十次货,他的老板也结过七八回账。多次合作下来,王先生渐渐发觉香烟的数量和货款有出入。
后来,小江称被派往别处,向王先生推荐了另一个送货员,送货结款流程不变,要货还是打他的电话。送货员更换后,王先生又陆续要了几次香烟,但不久又出现了货少款多的现象,于是他让妻子拍照留底。随后,通过比对送货单和照片,王先生发现了蹊跷,最近一次账竟平白无故多出了两万元货物货款,不仅如此,凡有照片佐证的几笔账目也有明显出入。
随后,王先生仔细辨别送货单上的经办人签字,发现签名是伪造的。他急忙查看店内监控,发现对方在送货当天,趁自己不注意调包了整本货单,而新货单上早已伪造好了单据和签名。怪不得对方每次结账后都会把底单撕毁,原来是为了销毁证据。
王先生立即报警,小江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小江等人在送货时将整本送货单放在被害人处以博取信任。事后他们伪造送货单,根据未结账内容增加相应货款并仿造对方签名,在后一次送货时将真假送货单进行调换。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持续、大量的供货给被害人,违背一般买卖规律,其目的是为了在供货过程中寻找漏洞,虚增送货数量,利用被害人管理疏忽牟取利益。日前,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小江等人提起公诉,最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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