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王华兴女士(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4607212426)立有遗嘱,将名下财产遗赠上海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基金会拟接受该遗赠,并已向上海市张江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1.遗赠人王华兴女士(原公民身份号码:310109194607212426)于2020年5月29日去世。
2.根据遗赠人生前遗嘱,其生后财产包括:
a)遗赠人根据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与其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居住房屋)》所享有的债权。
b)遗赠人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i.遗赠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的人民币存款。
ii.遗赠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内的人民币存款及国债。
3.遗赠人自愿将上述遗产遗赠予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根据上述情况,如有任何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王华兴女士的继承人)对王华兴女士之遗嘱真实性或对上述事实有异议,或有任何相关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王华兴女士的继承人)持有王华兴女士其他遗嘱的,请在公告刊登之日起3个月以电话、邮件方式与下列上海市张江公证处联系人联络。
联系人:应旭玢、林翎 电话:+86 13918727909、+86(21)50586277-7036
电子邮件:yingxubin@zjnotary.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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