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被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管理范围,促使市场主体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的。为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4日新华社)
食药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那些将黑手伸向食药领域的不法分子,一方面要依法严惩,让他们得不偿失,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将他们纳入失信惩戒范围。
危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同样也是严重失信行为,涉事不法商家有违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药品等领域自然不能排除在外,成了“信用盲区”。而信用惩戒具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力,不法分子危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要将他们纳入“信用黑名单”,才能更好地对他们实施惩戒,避免他们随时“另起炉灶”,继续在这些领域危害消费者。通过将食品、药品等领域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管理范围,也是对这些领域不法犯罪的震慑与威慑,能够起到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
另外,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信用修复的对象包括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通过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规范信用修复程序等,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是对其应有的惩罚,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也需要有一个期限,要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失信惩戒,惩戒不是目的,让失信被执行人改正错误并不再犯错才是目的,所以,让失信人进入失信惩戒的“黑名单”,也要给他们修复信用的机会,这样能够避免惩戒陷入“一刀切”,给失信被执行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能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中遇到的现实困境。
将食药等领域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管理范围,有利于加强对这些领域的信用监管,倒逼商家诚信经营,提升行业诚信。接下去,相关部门要能用好、用活“信用惩戒棒”,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才能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切身权益,守好食药行业的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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