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昨天市安委办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出一些企业无视法律、铤而走险,无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通知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安全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指出,一些企业无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无仓储资质、无运输资质、员工无相关个人从业资格,从事危险程度较大的行业,甚至造假、作假;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其实际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已经超出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仍以各种理由,实际超资质违规经营;入库、出库把关失控,入库时,对危险化学品查验把关不严、出库前,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查验不到位;违规存放,对一些特殊的危险化学品,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存放。
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的安全风险。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前的查验,深入隐患排查,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赋能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储运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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