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吸收合并公告

本文字数:289

  经上海瑞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虹实业)、上海瑞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奇企业发展)及上海新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电子)股东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即日起,瑞虹实业吸收合并瑞奇企业发展、新天电子,吸收合并后,瑞虹实业存续,瑞奇企业发展、新天电子注销,瑞虹实业的注册资本由1400万元增加到2229.1万元。瑞奇企业发展、新天电子注销后,其债权债务、资产(含房产)、职工等均由瑞虹实业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瑞虹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瑞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新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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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吸收合并公告 2021-08-13 2 2021年08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