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沈欢欢
宴席上、聚会中,总少不了酒的身影,因聚餐引发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呈高发、多发态势。分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办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发现,犯罪主体以青壮年为主,30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占比为70.48%。青壮年群体作为社会、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及支柱,日常交际应酬较多,喝酒更是在所难免。在酒精的作用下,不胜酒力的人常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逞强开车,罔顾法律,做出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之事后,追悔莫及。
日前,嘉定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并未引发严重后果的酒后驾车案件,对此类案件该如何处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等等,检察官也做出了更进一步的思考与行动。
酒后停车场内挪车算危险驾驶吗?
前不久,杨某在某饭店与朋友聚餐,酒过三巡后,他来到饭店旁的停车场内启动了车辆。在倒车过程中,杨某的车不小心撞倒了摆放在停车场内的油漆桶等物品,保安发现情况后报警。到案后,杨某辩解称自己只是想挪个车位,没想把车开出去,也并非有意撞倒油漆桶。
案件承办检察官细致再三地查阅了停车场的监控视频,在经过时间线的梳理和对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的审查后,排除了合理怀疑,确信杨某没有在一般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仅在停车场驾驶和倒车,辩解具有可信度。可是杨某的确是在酒后做出了上述行为,该如何处理本案呢?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在广场、公共停车场以及居民区、企业内道路等公众通行区域为移动车辆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轻微碰擦事故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除外,其中第二条:醉酒程度严重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1.5mg/m l)。而该案中,经检验,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2mg/m l,超过了1.5mg/m l。也就是说,杨某当时已达到醉酒程度严重的情况。
据此,嘉定区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杨某因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存在认识盲区或误区 检察官支招护航安全出行
案子虽已办结,但检察官的工作还没结束。承办检察官发现,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发生的背后有着共通之处。
在杨某的案件中,他对饮酒后停车场是否可以挪车并不了解。诸如此类,由于法治观念淡薄、法律意识欠缺而发生的危险驾驶案件占据一定比重。大多数涉案人员对“酒后能否在停车场、小区内开动或挪动车辆”“酒后要隔多久才能驾驶上路”等问题存在知识误区或者盲区,有时甚至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只喝几口不会达到醉酒标准”等。
为了扫除认识上的盲区、误区,全面护航百姓出行安全,嘉定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出“组合拳”,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当好“交通安全员”“交通劝导员”。
嘉定区检察院结合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也纳入其中。同时,结合危险驾驶典型案件,依托“两微一端”、抖音等平台,强化释法说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促进形成全民懂法、人人守法、反对交通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在具体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相关案件时,嘉定区检察院则坚持依法高效的原则,同时深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充分运用检察裁量权,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等社会危险性低的当事人,依法适用酌情不起诉,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去年4月,嘉定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及时健全完善了醉驾不起诉标准,细化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情形,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切实规范不起诉权行使。
此外,嘉定区检察院也积极探索建立不起诉公开审查常态化机制,邀请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与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组成听证员队伍,参与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并确保每次公开审查有两类以上第三方人员同时参加,最大限度实现公开审查的效果,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正义说法>>>
自2011年5月危险驾驶行为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深入人心,但是有一部分人只认识到饮酒后不能开车上路,但对于什么是“路”、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驾驶行为等缺乏了解。如本案中的停车场是否属于道路?在停车场挪车是否属于驾驶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
同时,主观犯意体现在客观行为,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体现出驾驶人对自身行为的认知还不够,对违法犯罪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危险驾驶带来的直接后果可能是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等,但是它的间接后果,如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等是难以计算、无法衡量的。此外,交通肇事、袭警乃至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皆可能由其演化发展,勿让一时的推杯换盏换取个人一世的锦绣前程,也勿让一刻的觥筹交错交换几代人的黯然神伤。
在此,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深刻认识危险驾驶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前置守法内省的念头,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当握紧方向盘的那一刻,个人的行为不仅关乎个体的安全,也关乎他人的安全,要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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