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男子张某与朋友大量饮酒至深夜,第二天一早便驾车出门,自以为已酒醒,孰知没开多久就因醉酒影响驾驶,追尾他人车辆。近日,普陀警方在接处一起交通事故警情中,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24日7时5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电话称:石泉路镇坪路路口发生两车追尾交通事故。
接报后,普陀分局交警支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现后车驾驶员张某满嘴酒气。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171mg/100m l。派出所民警随即带张某至医院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3mg/100m 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原来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张某在德园路某饭店与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不少酒,一直喝到23点,张某步行回家休息。由于第二天上午与朋友有约,张某早上7点多就早早起床,自以为喝过酒后只要睡一觉就没事了,侥幸驾车出门。在行至镇坪路接近石泉路路口时,张某因醉酒影响判断,撞击了前车,造成追尾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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