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是正常网站,鼠标一点就跳转到了色情网站;主播成为境外赌博网站“代理”,直播间引流招揽参赌人员;在招聘网站发布“招工帖”,实则为刷单类电信诈骗猎寻受害者……记者采访发现,作为网络黑灰产业的上游,非法推广引流正呈现高发态势,具有更为隐蔽、更高收益、更多危害的特点。
非法引流搅乱互联网安全
当前,短信群发、邮件群发、非法嵌入“暗链”、利用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引流、通过招聘网站虚假招工等是不法分子非法引流的常见手段,这些“黑流量”绝大多数是为下游的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提供“客源”。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净网2021”专项行动部署,北京警方已侦破非法推广引流类黑产案件85起,抓获嫌疑人320名,刑事拘留278名。
——非法嵌入暗链。在一起案件中,多家单位、企业网站出现点击后自动跳转到境外赌博网站的情况。北京警方调查发现,有人利用黑客技术,将境外赌博网站“暗链”嵌入到正规网站上,使相关单位、企业网站点击或搜索访问时显示为赌博网站信息,以此达到为赌博网站引流的目的。
“不法分子通过黑客技术,先从海量网站中寻找目标,找出有安全漏洞的网站黑进去,再嵌入暗链。”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办案民警说。
——利用短视频、直播平台非法引流。今年5月,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梁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了解,梁某通过下载某赌博App的方式参与网络赌博,后申请成为该赌博网站的“代理”,并通过斗鱼直播平台招揽参赌人员。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黑灰产利用平台非法引流的形式有三种,包括通过私信弹幕引流、在个人资料主页中通过“个性签名”等方式展示非法网站信息等,以及通过直播内容引流。“直播时主播通过口播、内容场景、公屏公告等方式,引导用户加入第三方粉丝群聊、交流群等,再通过群聊推送涉黄、涉赌、涉诈等内容。”
记者在浏览某直播平台时发现,除了有通过直播间向站外不法网站、涉赌涉黄的聊天群进行引流的行为,有的主播也会利用播放低俗视频或者查看低俗直播来提升直播人气,并在直播间讲述赌博玩法,向正在涉嫌赌博活动的站内直播间进行导流。
——招聘网站埋“坑”。在北京警方今年5月侦破的一起案件中,4名嫌疑人在某招聘网站批量发布招聘打字员、小时工等信息,再给有意愿的应聘人员介绍“帮主播点赞增加人气”“给电商店铺增加销量”等兼职信息。“看似招聘,实则是刷单类电信诈骗。”民警说,为了能最大限度广撒网,嫌疑人往往需要大量购买招聘网站会员账号,部分还会使用虚假的营业执照进行注册。
逃避打击,“博弈”升级
在防范和打击非法引流过程中,一些互联网平台在不断升级风控能力和水平,但不法分子在利益面前,手段会更加隐蔽,企图逃避监管。
“有些引流犯罪中,不法分子通过改机软件隐藏自己作案工具,有的使用群控、云控平台控制多台设备多个账号,批量发送涉黄、涉赌、涉诈等文字内容,并且通过谐音、拆字等方式规避平台黑词库。”上述知情人士说。
在北京警方前往京外打掉的团伙案件中,该团伙以一个正常公司身份在某写字楼里办公,人员多为18岁到25岁年轻人,每个人都有多部手机和大量“黑卡”。在短视频平台注册运营账号进行引流,月收入在1万到3万元之间。“如果账号被查封或者有用户举报,就不用了,换卡重新开。”民警说。
在上述非法引流案件中,不法分子在批量聊天时会发送给当事人下一步进行联系的QQ号或微信号,这些联系方式实际上是下游电信诈骗团伙人员控制的。按照这些团伙之间的结算规则,经过引流,下游人员每添加一个好友,不管是否诈骗成功,都给上游人员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报酬。
实际上,非法引流也有上游。上述知情人士说,比如工具开发者、倒卖黑卡的卡商等。根据中游和下游的需求,生产和提供各类黑灰产资源,再通过中游账号代售平台、工具代售平台、地下黑市等渠道将生产和提供的各类黑灰产资源进行包装并批量转售给下游,最后下游以工作室形式去执行黑灰产行为,如刷量工作室、引流工作室等。
源头打击网络黑流
随着科技进步,网络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方式更加隐蔽,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趋势明显。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科技手段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为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网络黑灰产,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对象。
受访人士认为,在非法推广引流这条黑灰产中,整个链条中用于推广引流的账号是核心,如何成功注册账号很关键,有的通过购买黑卡注册,有的通过接码平台,甚至还有通过网上“众包”形式租赁其他网民账号的。针对此,源头端的打击非常关键。在公安机关加大对非法买卖“两卡”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在针对不法分子开办第三方授权登录平台,利用非法获取的微信“白号”资源注册网络账号的行为进行查处。这些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虚假“清粉工具”等形式,骗取用户授权微信登录,实际是从后台获取了加密的数据包。
此外,在严打严整基础上,对于在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警方将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各网络平台也需要落实主体责任。对于频繁更换头像、批量群发群聊、登录地异常等用户情况加强封控,进一步优化自身安全防范策略,提升对抗黑灰产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理网络虚假流量
移动互联时代,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受利益驱动,一些人片面追求“数据为王” “流量至上”,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走上网络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与数据流量相关的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不久前,一起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案引发关注:个人仅花费760元,经网络推手“操作”,短短几个小时,就把一条虚假消息炒成5.4亿阅读量的“热搜”。据初步统计,相关不法网络平台涉案资金流水逾2000万元。类似虚假流量“生意”背后,隐藏着规模庞大的网络黑灰产业链,其危害不容小视。
从网上无孔不入的“刷单兼职”小广告,到直播间营造虚假热闹场面,再到炮制网络“爆文”,网络黑灰产业链深入许多领域。通过APP收集闲散用户流量,靠“养号控评”虚增流量;运用技术手段模拟人工操作,批量转评赞;利用黑客“暗链”技术非法“引流”,以诱导性方式增加流量……在互联网空间,一些“点赞平台”十分活跃,组织分工细密。虚假流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令人防不胜防。
“网络水军”与流量造假,无疑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网络空间社会信任。比如,被虚假流量“漫灌”的平台,劣质内容充斥其中,优质内容反被淹没。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多起案件显示,一些互联网公司深受虚假流量之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分子为赚取流量不惜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可见, “网络水军”、虚假流量及背后的网络黑灰产业链,以损害用户权益以及平台利益为代价,破坏了互联网生态和经济社会秩序。
维护网络清朗空间,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呵护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亟待依法加快铲除网络黑灰产业链。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到电子商务法,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日益精细化。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净网”行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但也应看到,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形式更趋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技术更为复杂,给治理监管带来了新挑战。
打击“网络水军”、治理虚假流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无法一蹴而就。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只有携手同行、凝聚合力,努力铲除黑灰产业链及其生存土壤,才能起到治本效果。从法律层面看,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修改法律。在治理过程中,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担负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机制,加强技术创新,以更高效、更精准的方式打击恶意发帖和顶帖软件等;企业与司法机关、监管部门之间要形成紧密联动,建立跨平台、多维度、全方位的机制,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对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和默许刷单炒作的平台,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依法惩处,提高造假的违法成本。对于公众而言,也应自觉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价值观,摒弃“流量至上” “唯流量论”的思维。
互联网经济是诚信经济,其赖以存在的基石是真实活跃的用户和信息。多措并举、精准治理,从源头、交易链条等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打击网络黑灰产业链,不断压缩其生存空间,助力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半月谈、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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