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 被告人朱某利用随机猜测密码方式,成功登录某网络商城管理账户后台,并通过管理员账号窃取商户2万元,后均被其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日前,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定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6月22日傍晚,某网络商城经营人高女士登录该商城管理员账户时,发现账户内余额被窃走2万元,遂向警方报案。
很快,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今年7月12日将其抓获。到案后,朱某如实交代:“因为我在网上赌博APP输了很多钱,所以我想试试能否通过黑客网站猜密码登录这些赌博APP的后台,给自己充点钱继续赌博。”6月22日凌晨,朱某手动尝试输入一些简单的账号和密码,然而赌博APP后台没能登录,无意中却成功登陆了某网络商城的管理员账号。于是朱某点击该网络商城“会员管理”界面,为自己注册的4个商城会员账号各虚拟充值5000元,共计2万元。虚拟充值金额到商城会员账户后,朱某立即就申请提现,并利用商城管理员权限完成“提现审核”。提现当天,朱某就将其中1万元充值到了手机赌博APP,并把钱全部输光了,剩余赃款挥霍殆尽。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朱某通过网络猜测登录账号和密码的方式获取某网络商城管理员权限后,在被害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虚假充值、真实提现的方法将被害单位资金转至自己掌控的账号内占为己有,其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近日,经嘉定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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