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莫因认识误区导致“酒驾”“醉驾”

本文字数:240

  “醉驾入刑”至今已有十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

然而对于“酒驾”  “醉驾”问题,依旧有不少认识上的误区,有些还在网络、自媒体上广为流传。

比如:酒后挪车没问题、睡醒等于酒醒、酒后骑车没关系、遇紧急情况可以先“报备”再酒驾……以上这些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都已经涉嫌“酒驾”乃至“醉驾”,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仍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因认识误区而导致“酒驾”“醉驾”。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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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莫因认识误区导致“酒驾”“醉驾” 2021-09-27 2 2021年09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