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朱先生
投诉时间:2021年8月
价值22万元的手表,维修保单却十分“简陋”,故障原因和维修方式都未标明,这样的售后服务很难与高昂的售价相对应。
2020年,朱先生购买了一款22万元的名表,该表在今年8月份开始走停,因此送至门店维修。维修人员告知,该产品需要维修保养,要求朱先生确认签字,并直接通过微信发了一张维修保养的单据。
但是,该单据上并没有明确注明手表的检测结果,没有注明损坏部位,十分“简陋”。朱先生当即提出异议。但商家的解释却依然模糊,只是称公司售后同意维修,却不告知具体情况——出现故障的部位以及采取何种维修方式。朱先生认为如此不明不白的售后服务,相对表的高昂售价来说,简直是“货不对板”,因此要求退换货。
由于双方沟通后未能解决问题,朱先生只好向浦东新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记者连线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但商家表示公司售后出具的维修单向来如此,如朱先生不愿意维修可以取回手表,但无法满足他退换货的要求。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因此,告知故障原因和维修方式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最基本保障。经消保委劝说和调解,商家表示接受建议,给予朱先生换货处理。
手表小病大修是行业通病,手表原封不动躺一夜,几千元维修费就到手。在这种情况下,官方授权维修点就更应该做好维修服务的“透明度”。何处故障、如何维修以及维修周期等,都应完整地体现在维修单据上。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是彰显品牌的信誉度,让名表的维修不再是“雾里看花”,而是“名副其实”。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对于手表故障原因和维修服务方式及具体内容等,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
“就消费者朱先生的遭遇而言,商家显然是漠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金玮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金玮律师表示,不论该故障手表是否尚在保修期内,商家均应当如实告知手表的故障原因及后续维修服务方式及具体内容,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利。
此外,金玮律师呼吁,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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