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维权热线

本文字数:2127

  门店没有安装水表

罚款应由谁来承担

我租了一间门店做生意,当时不知道该门店没有安装水表,此后用了两年自来水,也就没有交过水费。最近,自来水公司来查看时发现门店没安装水表,以偷水为由要求我补8年自来水费用,并处以罚款。该门店是我向物业租的,才租用了两年,不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请问我是不是该交两年用水的费用?是否该被罚款?  

卢先生

【解答】

卢先生,您好!通常来讲,使用自来水是需要支付水费的,如果您与房东的租赁合同上没有约定水费的承担问题,那么,针对您使用期间的水费应当由您自行承担,目前,自来水公司要求补交8年的水费并处以罚款,您可与房东沟通缴费问题,也可在补交相关费用后与房东沟通费用承担事宜。

未履行清算义务如何举证应对

我以前曾投资了一家公司,后由于市场变化,此公司进行了合法注销(历时1年多),注销半年后,之前的供货商以债务纠纷将该公司起诉到当地法院,并将我列为第三被告,案由是:未履行清算义务,有连带责任。后经法院判决,没有证据表明我公司“未履行清算义务”及相关过错,不支持对方对我公司的相关诉求。今年对方公司又以“清算责任纠纷”将我公司起诉到我公司注册地法院。请问对方的起诉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应对?  

吴先生

【解答】

吴先生,您好!清算责任纠纷主要是指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公司清算期间,清算组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债权债务的公司机关。您如果作为公司股东,对方起诉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应对:如果对方仅起诉部分股东的,可以要求法院追加其他清算义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另外,可以着重针对不存在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行为进行举证。

离婚时小孩已成年

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

我姐姐和姐夫因感情问题想离婚,他们有一个小孩,今年已经18周岁了,但还在读大学。由于双方在财产分割上有争议,对于今后孩子抚养费的认定上也无法达成一致,想知道孩子要到什么时候,作为父母才不再有抚养义务了?  

邵女士

【解答】

邵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泰拳教练指导不当

学员受伤如何维权

6月初,我报名参加了一个泰拳兴趣班,在课上90%都是新手的情况下,教练用了高强度的方式,在对练中随机轮换打靶对象,在与一个体重大于我一倍的男士对练时,由于对方错误的迎击方式,导致我的手腕受到了挫伤。我去医院骨科做了核磁共振的检查,检查结果为三角软骨挫伤、尺骨韧带挫伤,医生说这个病情容易复发,不建议我再接触拳击课。我与拳馆联系,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我没有让他们赔偿医药费及其他费用,只要求退还所以学费。我办理了年卡,但直到受伤之前才上了4次课程。拳馆表示可以退学费,但要收10%的手续费。我觉得对方这样的行为实在是欺人太甚,是否可以改变诉求,不仅要求对方退费,同时赔偿相关医疗费用?  

李女士

【解答】

李女士,您好!泰拳是一种杀伤力很大的格斗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训练过程中,如果是教练监管不当或者是训练不科学导致学员受伤,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

长期被跟踪盯梢如何取证维权

我闺蜜无意中得罪了一个女同事,对方认为闺蜜导致其感情出现问题,为了报复我闺蜜,对方花钱雇人长期跟踪、盯梢并骚扰闺蜜,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由于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闺蜜不知该如何维权,也不知该如何取证,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  

曹女士

【解答】

曹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在发现被人跟踪的情况下,建议及时报警,寻求警察的保护。

接到法院传票

无法前往如何应对

我因为此前的经济纠纷,接到了来自成都法院的传票,要求我去成都开庭。但现在90岁老父亲病重,随时可能病危,根本离不开人。我能否申请转到上海来开庭,或者要求延迟开庭?  

王先生

【解答】

王先生,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因此,建议您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并提交与延期开庭相关的材料作为申请依据。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马斯祺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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