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记者从文旅部获悉,近期,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加强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天津、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甘肃等13个省(区、市)已依法查办了一批“不合理低价游”案件。 (9
月24日《经济参考报》)
“十一”长假将至,一些“不合理低价游”又开始蠢蠢欲动。“不合理低价游”常常与强迫交易相伴相生,严重损害广大游客的合法利益。笔者认为,面对“不合理低价游”顽疾,必须持续高压打击,斩断其背后利益链条。
事实上,导游强迫交易遭曝光、举报而受到严厉处罚的,毕竟只占少数,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一部分旅行社和导游不惜铤而走险,这也是“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其实,在不少游客的心里,他们也十分清楚参加“低价游”,可能会在旅途中挨宰,但在贪便宜的心理作用下,抱着不购物或少购物的心态去报团,一旦遭遇强迫交易,必然会引发冲突。“不合理低价游”乱象频发,导致旅行社和游客之间互不信任,缺少诚信的市场,也严重阻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不合理低价游”必须严厉整治。
我国《旅游法》第35条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为此,文旅部门应当多措并举,依法持续以高压态势整治和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坚决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不合理低价游”乱象才能得到根本性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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