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王奕颖
本报讯 清晨,一年轻女子从本市某写字楼里搬出4个纸箱,纸箱中装着各种大牌口红、眼影和腮红等,这可不是扫货现场,而是盗窃。近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该女子依法提起公诉。
张某某曾是某文化传播公司的员工,于去年离职。这家公司主要为大牌化妆品做推广,办公室、休息区会堆放许多品牌产品。张某某于是动起了邪念,离职前她偷偷从前台拿走了公司的偏门钥匙。
5月6日凌晨,张某某进入公司,把大牌口红、眼影、腮红等化妆品装进纸箱,直到早晨7点才搬着四箱东西离开大楼,打车回到自己暂住的酒店。
5月10日,公司员工发现公司内三箱口红不翼而飞,立刻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监控视频锁定并抓获了张某某。
原来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去公司偷拿化妆品,在今年的4、5月间,她多次进入该公司,共窃得全新的大牌唇膏、唇釉1200支,还有妆前乳、精华乳等各类化妆品,共计价值38万余元。随后,她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以较低价格将偷来的化妆品卖给他人。
长宁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月17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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