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高辉绩
妙龄女子饮酒狂欢后回家,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在送医救治半个月后还是因器官衰竭不幸离世。失去爱女的父亲悲痛欲绝,将矛头指向了女儿饮酒狂欢的会所,索赔50万元。虹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手此案后,调解员开展“背靠背”的疏导,帮助当事人分析客观事实及利弊,消除敌意,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了合理的补偿协议,化解了双方矛盾。
女子酒醉狂欢摔倒
送医救治无效身亡
现年22岁的夏某生得面容姣好,平日里打扮入时,喜欢出入娱乐会所。
今年7月15日早上5时,夏某如往常一样从会所出来,回到暂住地。回到家的夏某稍作休息后先洗了个澡,然而就在此过程中夏某不慎摔倒,导致肘部、手背等多处受伤,后被送至附近医院就诊。在此期间,夏某父亲从家乡赶至上海照顾女儿。可就在今年8月30日,夏某最终因器官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沉浸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夏某父亲来到虹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夏父认为,女儿系该会所员工,每月会所以打卡进行考勤并通过扫码形式发放工资给其女儿,故要求会所方承担医药费39万元及死亡赔偿金11万元,合计50万元。
而该会所经理王某则表示,所谓扫码发放工资不是事实,该款项不是夏某工资而是每次客人消费后夏某所抽取的一定比例费用。王某称夏某是其会所常客,事发前一晚,其目睹夏某曾带两名男子来会所消费,两名男子一整晚灌了夏某很多酒,夏某当天似乎也比平时要喝得多。但会所与夏某并非雇佣关系,夏某摔伤也显系意外,与会所无关,但会所愿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夏某父亲10万元以示慰问。一时间,双方矛盾升级。
“背靠背”调解缓和矛盾
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接到该起纠纷后,调解员仔细梳理了有关材料,包括双方的陈述、会所当日夏某所在包间的消费记录及夏某父亲提供的就医证明等,调解员的目标很明确,既要安抚死者夏某父亲的激动情绪,又要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
在调解中,夏某父亲表示,得知女儿死亡,其还有众多家属正陆续赶来上海,到时他们一定要去找会所讨说法,一定要还女儿一个公道。此外,夏某父亲面对爱女的突然去世,确实从感情上一时难以接受,故在补偿金额上分毫不愿让步,一口咬定50万元,一分不能少,调解陷入僵局。
于是,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进行沟通,即先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厘清纠纷性质与案例起因,再召开面对面调解会,协商补偿方案。
调解员一方面安抚夏某父亲情绪,另一方面努力去做思想工作,劝说现在去争论这笔钱是工资还是佣金,举证、取证都比较难,毕竟斯人已逝,作为家属,对女儿所做的工作多少也略知一二,作为会所,不应该推诿整个事件经过与事实构成。作为家属,也以尽早处理善后为宜,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对会所方,调解员制定调解目标,从夏某工作性质及其在会所内过量饮酒与摔倒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这两项最重要的关键点进行分析说理,引导其认清事实后,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通过退让沟通协商还是去法院解决争议,从利益和情理两种角度出发化解纠纷,应有所考量、有所抉择。
调解员前后花费较多时间进行充分沟通,经过前期的有效疏导,调解员再邀请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由于前期基础打得好,调解过程比较顺利,双方对于认定结果表示同意,并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最终以会所方补偿2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点评】
这起案件当事人不幸身亡,多与过量饮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有关。尤其过量饮酒后再进行蒸桑拿、泡脚等行为,更会加速血液流动,加剧心脏缺血,加重心脏负担,容易导致休克,又因酒后无法保持清醒,难以察觉身体不适,致使救援不及。
调解员提醒,饮酒、劝酒本身不违法,但若因劝酒导致他人人身损害,劝酒者将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明知他人因身体不适等原因不能或不宜大量饮酒,仍违背其意愿强行劝酒,就具备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和过失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不管是喝酒的组织者还是参加者,都应弃绝劝酒的不良习惯。同桌饮酒者也应履行扶助、提醒、照顾或者护送的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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