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交10万元会员费 “优惠”买房却高于市场价?

法院:构成欺诈,返还10万元会员费

本文字数:1471

□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唐若愚

“通过我们公司买,可以便宜20万!”想要买房的张先生一听,心动了,缴纳10万元会员费后以“优惠价”购得房产一套。没成想入住后邻居告诉张先生,这套房子本来的价格比销售公司报的要低。张先生没占到便宜,反而被骗了。气愤的张先生将励臻公司起诉至法院。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买房有内部折扣价

便宜20万元!

张先生有一份追求自然的情怀,希望能在周末远离城市的喧嚣,享受片刻的宁静。近日,张先生看上了浙江省湖州市优美的自然环境,并准备在湖州水韵小区购置一套便宜精致的小房子就此安家。张先生刚走进水韵小区,销售人员便极其热情地接待了张先生。其自称是励臻公司的销售人员,由于公司和开发商关系密切,张先生如果通过励臻公司购买可以享受内部折扣价,100万元左右就可以买到了。而如果直接和开发商签合同,则要贵20万元。张先生心动了,这名销售继而告诉张先生,只需加入励臻公司会员,并交纳10万元会员费,就能享受尊贵的会员服务,购房全程不用操心,只用等着签合同就行。

心想天下竟有如此好事,既能便宜买房,还全程无需自己操劳,张先生像捡到宝贝一样开心,“放心”地和励臻公司签订了《会员服务合同》。果然没过多久,励臻公司就安排张先生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先生“如愿以偿”以10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水韵小区房屋一套。

但张先生的好心情没持续多久,在和邻居聊天时得知,开发商向湖州当地政府的房屋备案价明显低于励臻公司的初始报价。

原来,励臻公司先向购房者抬高小区房屋报价,但实际上却以开发商的备案价向购房者销售,这样一来张先生并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却莫名其妙向励臻公司支付了10万元“会员费”。

张先生一怒之下将励臻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励臻公司签订的《会员服务合同》,返还已支付的会员费10万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会员费的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返还会员费10万元

根据相关政策,商品房销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法院认为,励臻公司作为专业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应当清楚当地的房产销售政策。但励臻公司高于备案价对外报价,再以“优惠价格”误导购房者,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会员服务合同》,故励臻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原告张先生请求撤销其与励臻公司签订的《会员服务合同》。法院认为,励臻公司的欺诈行为涉及该合同关于房价优惠的第二条,并未涉及其余的会员服务条款,且其余条款双方已履行完毕,亦无撤销之必要,故法院撤销合同的第二条,即“甲乙方确认,乙方需支付的易购服务费为10万元(具体优惠细则届时详见甲方及案场公示)”。

励臻公司辩称,自身并未收到张先生的任何钱款,故就算撤销合同,也不应由励臻公司退款10万元。原告张先生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其向水韵小区销售部转账10万元。法院认为,开发商对外公开进行房产销售招标,励臻公司中标了水韵小区销售代理业务,故可以认为水韵小区销售部系励臻公司管理经营。鉴于原告张先生与励臻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故张先生向水韵小区销售部转账的10万元系张先生向励臻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法院对励臻公司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

《会员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为张先生和励臻公司,开发商并非该合同的主体,也未向张先生收取服务费用,张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合法有效。故张先生主张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金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会员服务合同》中涉及该合同关于房价优惠的第二条,由励臻公司返还张先生会员费10万元。(文中均为化名)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交10万元会员费 “优惠”买房却高于市场价? 2021-10-26 2 2021年10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