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苑周刊

民法典与医疗活动

本文字数:53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有效实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具体来看,法律有效实施主要包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公民守法这4个方面。守法是法律实施重要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实施普遍的基本方式。守法的主体十分广泛。在社会层面,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在国家权力层面属于行政管理相对方,属于受法律调整和约束的对象,在法律实施层面属于守法者。

本期“非常阅读”推荐的书,由一线医疗法务专家详解民法典中与医疗活动息息相关的法条,直面医院管理重点、医患关系痛点、行政和司法处理难点。对相关工作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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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苑周刊 B01民法典与医疗活动 2021-11-03 2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