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3周年之际,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举行《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工作座谈会。
《合作协议》围绕金融司法协作机制、疑难案件共同研商机制、类案问题合作研究机制、金融审判经验交流机制以及金融法官培训交流机制等提出了5个方面任务措施,从统一裁判尺度到加强司法协作,从深化合作研究到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为实现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始终坚持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促进区域金融裁判标准统一,提升裁判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迈入新阶段,上海金融法院将与合作法院在金融司法协作、疑难案件共商、类案裁判统一、审判经验交流、人才联合培养等5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服务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金融司法智慧。
签约仪式后,各家法院围绕“加强金融司法合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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