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苍鹭”“鸡鹰”飞进市民家中

警民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本文字数:43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家住崇明农村的2户居民家分别迎来了二级保护动物——苍鹭和鸡鹰,居民在热情接待的同时,电话联系民警妥善安置了它们。

10月31日早晨,热心市民王先生拨打崇明公安分局绿华派出所值班电话求助,称他家墙角边栖息着一只嘴长、颈长、脚长的浅灰色大鸟需要救助。民警赶往现场,经查看,该鸟没有明显外伤,但无法飞行,随即通知镇林业站。经林业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名为“苍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判断,这只苍鹭还没有成年,缺少捕食经验,因为饥饿,造成身体虚弱无法飞行。林业站工作人员随即将它带走作进一步救治。

无独有偶,11月3日上午,竖新派出所接到油桥村村民杨女士报警,称家中发现一只老鹰,请求民警上门帮助。

民警随即联系林业站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经鉴定,这只老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雄性,别称“鸡鹰”。现场观察,鸡鹰身上没有外伤,就是不能飞翔。林业站工作人员随即将这只鸡鹰带回收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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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7“苍鹭”“鸡鹰”飞进市民家中 2021-11-09 2 2021年1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