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对高友清 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

本文字数:338

□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友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友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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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对高友清 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案提起公诉 2021-11-16 2 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