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杨女士
投诉时间:2021年10月
出门在外手机电量不足是“低头族”们每天最担忧的事情,共享充电宝方便了很多人,但浦东新区消保委近日接到消费者杨女士来电,其反映归还了充电宝以后,仍然在持续扣费,直至“封顶”扣完押金。
杨女士称,日前她在一家餐厅排队等待吃饭,等待时无聊玩手机,玩着玩着就快没电了。于是杨女士在商场的公共区域租赁了共享充电宝,使用了三个多小时后,她把充电宝返还到机器里面。谁知过了三天以后,她再去借充电宝的时候,打开APP发现一直在扣费,已经把她的99元押金全部扣没了。
杨女士立即与经营者取得了联系,但经营者表示系统后台显示杨女士并未把设备归还,后又找附近的师傅上门查看,也未发现杨女士归还充电宝,并且系统再无借出的相关信息,经营者认定杨女士未归还充电宝,因此无法给予杨女士退款处理。
杨女士对经营者的解释非常不满,于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维权。
◆记者连线
杨女士表示,使用这家公司的充电宝租赁服务已经快两年了,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而且一直以为把充电宝送进机器,充电宝就会自动停止计费。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经营者联系沟通,经营者表示会再次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但依旧没有找到杨女士所归还的充电宝。但在杨女士多次使用该公司产品且信誉良好的情况下,经营者表示愿意免除杨女士99元押金的费用,丢失充电宝的相关费用也由经营者承担,扣除杨女士正常使用3小时的费用6元后,其余费用予以退还;同时还提醒杨女士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及时发现、当场拍照、保留证据,以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虽然为便于交易未订立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协议,但消费者与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实实在在构成租赁合同关系,企业仍应诚实信用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共享充电宝易借难还、乱扣费、押金退还周期长等问题时有发生,而消费者租用共享充电宝遇到问题后,由于消费金额小,取证难,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共享充电宝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应将人性化服务融入到各个环节,检测到产品处于长时间未归还状态时能主动提醒消费者,并切勿把举证责任转嫁于消费者。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商品或服务时,务必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了解计费方式、计费价格等重要信息,归还后要及时确认是否归还成功、是否停止计费,如遇到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商家,并保留好自己的证据,以免造成额外的损失。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在消费者杨女士能够证明已及时将充电宝归还的情况下,充电宝经营企业应当将押金款项足额退还给杨女士。
“就消费者杨女士的遭遇而言,争议在于杨女士是否将充电宝及时归还。”金玮律师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来说,应由杨女士举证证明其已将充电宝予以归还,诸如共享充电宝所在经营场所的相关摄录有杨女士借、还充电宝过程的监控视频等均可作为杨女士已归还充电宝的证据。
金玮律师也坦言,在诚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当下,这一争议的背后实质还是诚信问题。个人与企业均应当讲究诚信,个人应当诚信借取与归还,企业也应当诚信经营,切不可因“小利”而失“大义”。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充电宝前应当充分阅读并了解相关使用规则、计费方式等,在归还后也应当及时确认是否归还成功及是否停止计费,如遭遇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在保留好已将充电宝予以归还的证据的同时也应及时联系商家申报故障等,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记者 金勇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