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国实施了非常严格的禁渔令。禁令之下,虽然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然而仍有不法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形成了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不仅危害严重,打击也十分困难。本期“专家坐堂”聚焦检察机关在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过程中,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
过去,因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原因,环保工作有不到位的地方,造成了各种污染,影响了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随着国家对于生态的日趋重视,长江流域的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关注,并推行了“长江十年禁渔”行动,以达到保护长江生态、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的目的。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会无视法律,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更有甚者,还会使用毒鱼等灭绝性捕捞手段,给整个长江生态链带来不可挽回的破坏。
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大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针对不同的情况,明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准确把握入刑标准,厘清一般违法和犯罪的界限,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
生态保护,人人有责。有了司法护航,会最大限度地保障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震慑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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