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菜地被偷推倒对方致伤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文字数:384

□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顾承骁

本报讯  看到有人在自己的菜园子里偷菜,怒火中烧的倪某一把将对方推倒在地,而这一举动差点让他涉刑。还好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之后,依法对他做了不起诉决定。

7月的一天傍晚,倪某不经意间看到了有人在自己的菜地偷菜。由于这不是第一次出现丢菜的情况,倪某顿时火冒三丈,情绪激动的倪某揪住偷菜者衣领将其推倒在地。偷菜者是一名50多岁的妇女,她被推倒时下意识地用手掌撑地,当场就感觉到手腕疼痛。后经鉴定,该妇女右桡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11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检察官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倪某之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检察官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倪某并无劣迹前科,系初犯;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本案被害人过错在先等因素,最终决定对倪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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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菜地被偷推倒对方致伤 2021-11-22 2 2021年11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