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杨莹莹
本报讯5万元启动资金租500台电脑,用脚本在快手直播间抢“快手币”,半个月即可回本,之后可以赚取巨额利润。被告人方某凭借着这样的说辞,骗取被害人5万元。近日,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诈骗一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方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2019年10月底,王强(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做快手抢红包生意的方某。方某向王强详细地解释了如何获利:“在电脑上用模拟器运行快手APP,利用朋友发给我的脚本,在快手直播的时候自动抢快手币,通过把抢来的快手币提现来获利。”方某一边向王强展示抢到的“快手币”的截图,一边信誓旦旦地承诺,在自己这里每购买一台电脑,使用这台电脑操作脚本去快手直播间抢红包每天可以获得100元收益。
尽管王强心动不已,但购买这些电脑需要高额成本,看着王强有些犹豫,方某又说:“租电脑性价比更高,100元可以租一台电脑一个月。只要5万元启动资金租500台电脑,半个月可以回本,之后可以通过快手抢红包获得巨大收益!”在对方许诺的低成本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下,王强先后向方某的银行账户共转了5万元。
起初,方某和王强约定,一天即可返还佣金,后来返现时间一改再改,从一天变成了一周,又变成了一个月……最后,王强从头到尾没有收到过一分钱。察觉被骗的王强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
方某到案后供述,自己从2019年10月开始操作“快手币”,因为收益很低,在做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后就停止了,“我一直收王强的钱是因为我当时没钱了,想拿他的钱做周转,先还掉信用卡的账单,然后再从信用卡借出这些钱,但后来钱被网上银行扣了,而且信用卡也被降额了,钱也借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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