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社会

公告

本文字数:244

龙同玲:

你于2021年10月13日提交你的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1年10月21日受理,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嘉定人社受(2021)字第3826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请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与本局联系,并配合调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视作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本局将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电话:69910097 韩老师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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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4公告 2021-12-03 2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