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只因见到马路上的窨井盖破损,男子沈春来(化名)竟于闹市街上将该井盖砸碎后把其中的钢筋带回家欲卖钱。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对其提起公诉。这也是青浦区首例破坏交通设施案。
“小井盖系着大民生”。近年来,因窨井盖破损、缺失造成的伤人、“吃人”等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高空抛物、居民楼外墙脱落……很多看似不起眼的民生小事,却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近日,青浦检察院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生活中”的安全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事例。记者从会上获悉,青浦检察院联合该区多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实施办法》,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同步、重大线索移送等助力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依法惩治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
“脚底下”的安全
青浦首例破坏交通设施案公诉
今年9月22日下午,沈春来在家中闲着无事,便出发去附近的广场游玩,到晚上近9点才意犹未尽地准备返回。
他沿着广场边上的道路行走,路过一条有菜场、饭店的人流量和车流量都较大的闹市街时,忽然看见机动车道中有一个直径60厘米的圆形水泥下水道窨井盖有些破碎,正当中有一个手腕粗细的洞。不知是谁为了提醒过路的行人车辆注意安全,还在这个洞中间插了根两米长的树枝。
沈春来看见后,心里便打起了主意:“这窨井盖都破成这样子了,一定会被换掉的,听说井盖中间有钢筋,我不拿也可能会被别人拿走,不如我现在拿走,可以换钱。”沈春来打定主意便走上前去,他先试着把整个窨井盖抠出,但因为中间有根树枝,比较“碍事”,他就将树枝拔掉扔在一旁,随后用手用力把井盖上破碎部分的水泥向下压。水泥块已经比较松动,被他一压真的碎掉一些,整个井盖也就被他提了起来。然后他又将井盖高高扔起往地上砸,让上面的水泥全部脱落,只剩下支撑其结构的钢筋骨架。沈春来把钢筋提在手里掂量,扭头看见失去了井盖的那个黑漆漆的洞,直径60厘米的大洞正横在马路中央,夜色中黑漆漆如一张大口。他想了一想,重新把刚才扔在一边的树枝捡起来往窨井中一插,好似心里安慰:“这样应该就没事了。”
沈春来美滋滋地将窨井盖中的钢筋提回家,准备过几天当废品卖掉,但他的行为很快就被警方发现。9月23日早晨,民警在沈春来家中将其抓获。经鉴定,该窨井盖价值在300元至400元之间。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沈春来私自取走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等危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开展3个专项排查 推动10个问题井盖整改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同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从重视窨井盖管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据介绍,青浦检察院与青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公共安全窨井盖类案件联合专项检查。
数据显示,青浦检察院会同调查组成员部门对青浦城区及周边街道的11个窨井盖进行了检查并固定证据。在检查中,发现目前问题主要集中在井盖破损、存在井框差及权属争议等方面。
“目前大部分已完成整改。”青浦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另有破损、凹凸不平、影响出行安全的4个井盖长期未得到妥善处理,周围也未设警示和防护装置,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于是敦促权属部门积极履职,现已全部落实整改。
今年以来,青浦检察院共开展3次窨井盖专项排查,推动10个问题井盖整改。
“头顶上”的安全
居民楼外墙开裂脱落 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
在青浦某小区,自居民2012年入住以后居民楼外墙不断出现空鼓、脱落、开裂现象。1080户居民中竟有近500户居民家中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漏,外立面出现空鼓、开裂和脱落现象,造成居民家中大规模渗漏,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且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经多家媒体曝光后,近十年来处理方案和措施迟迟未能执行。今年台风季后外墙安全隐患凸显,居民生活、出行受阻。
今年7月,青浦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小区虽在外墙面脱落较为严重的几处居民楼搭建了脚手架等防护措施,但仅部分楼宇涉及,小区居民表示外墙砖掉落多次,小区三分之一的居民均受波及。
今年8月19日,青浦检察院组织召开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联合专项检查推进会,与区房屋管理局就该问题进行沟通,后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在强化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加强本区域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域协作配合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后续的跟踪监督中,青浦检察院发现居民楼外墙本身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对涉事小区外墙主体质量、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
10月15日,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并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监督职责、规范行业管理、加强沟通协作等方面提出建议。
目前,主管部门已回复,表示针对该情况已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抽样检测,约谈建设单位,压实维修责任,并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发放整改通知单,对隐患区域完成设置警戒区域、警示牌、搭设防护棚等应急措施。下一步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排查各类质量问题,强化管理和过程监管,逐步消除外墙安全隐患。
经检察机关、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属地街道共同努力,现已与开发商达成初步解决方案。
发布实施办法 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头顶上”的安全隐患值得关注,类似的“头顶上”安全相关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2020年5月6日21时,胡某某在位于青浦区华新镇的家中不小心将自己屋内的一个酒瓶摔碎,后其将碎酒瓶连同自己小区出门证、碎纸垃圾等装进一个白色塑料垃圾袋内,从房间南面窗户扔下,砸中被害人陈某某停放于楼下的轿车,造成轿车前挡风玻璃、引擎盖、车头右侧不同程度损坏。最终,胡某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无独有偶,刘某某在位于青浦区重固镇家中与女友吵架而心生愤怒,为宣泄情绪,其在无特定目标情况下将一袋重4.36公斤的冻牛肉从八楼扔下,砸中被害人李某某停放楼下的轿车,造成轿车前挡风玻璃破损,经评估物损价值为1364元,最终因高空抛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青浦检察院在办理类案的过程中,高度重视高空抛物行为的现实危害,坚决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起到积极警示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此外,据青浦检察院副检察长柳燕介绍,青浦检察院于今年9月9日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联合签署《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实施办法》,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同步、重大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专项检查、社会治理和宣传引导等助力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职能机构联动配合,强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数据移送和线索研判,依法惩治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犯罪。
目前,青浦区城运中心已向青浦检察院提供专属查询账号,便于该院及时查询掌握本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公共安全设施毁损、破坏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数据情况。青浦检察院可通过该账号发现涉窨井盖、高空抛物、外挂墙体或空调掉落等相关线索,并及时跟进处置,建立起实时、动态的数据推送链路。
小事件,大民生。青浦检察院将持续履行检察职责,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以推进社会治理、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为己任,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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