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一键清粉软件免费帮你实现?”

借清粉软件窃取712万条公民信息 两男子站上被告人席

本文字数:1602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想快速清理微信里好久不联系的“僵尸”好友怎么办?“省时又方便,一键清粉软件免费帮你实现!”……如此广告之下,却潜藏着一个窃取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

昨天,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段某、周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我对不起家人,今后要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最后陈述阶段,段某、周某作出了深刻的忏悔。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宣判。

“免费清粉软件”中潜藏猫腻

李海(化名)是一家淘宝店的店主,平时会做些有偿清粉的业务。2020年初,有人在网上私信他说可以提供免费的清粉软件。李海心动不已,便利用对方发来的账户密码,直接登录了清粉软件网址。

李海注意到,网站上有一个提取卡密的按键,进行点击后,便生成了一个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卡密,随后李海便在淘宝店铺以2.5元的价格出售卡密。

面对想要购买清粉软件的顾客,李海会要求对方先在自家店铺付款买“卡密”。之后,客户可以打开清粉网站的平台,将“卡密”输入到相应位置后,平台界面会跳出一个客户授权自己微信登录的二维码,客户扫码点击同意后,该软件的服务器便会自动登录到该客户的微信,开始执行清粉程序,然后将检测结果发送到微信用户手机端。根据信息提示,客户可以看到自己被好友拉黑及删除的数量,并自行选择清理或不清理。

然而,李海以及大量该软件的使用者不知道,在他们点击完成微信授权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等个人信息都已经被窃取,并同步上传到一个犯罪团伙的服务器上。

这一切都在段某、周某、王某及陈某(另案处理)的“合谋”下完成。

“一键”窃取712万余条信息

事情还得从2019年底说起。据段某在庭上交代,当时,他和王某、陈某经事先商议,招揽了技术人员周某,共同研发了一款可实现批量“清粉”功能的程序。完成目标设定后,四人在内部还做了明确分工。其中段某负责前端程序;周某做清粉软件的后台,并在段某的要求下保存用户信息数据。在几人的共同“努力”下,微信清粉软件正式运行。

但段某等人的“野心”并未止步于此。该团伙不仅利用清粉程序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还将非法所得的公民信息通过出售、使用的方式进一步获利。

段某等人通过推广清粉软件,非法获取大量微信授权及个人信息后上传至服务器中;王某、陈某将上述非法获取的微信授权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利用这些真实的微信账户关联其他APP,自动批量地进行点赞、关注等,共同牟取非法利益。

为了能最大化获取利益,段某还以免费的方式将清粉软件进行推广,发展出大量的代理和用户,从而获得所需的大量微信账户信息。

不到两年时间,使用该软件的用户日活量已达到近万人次。经鉴定,在涉案清粉软件服务器中检出个人信息记录712万余条。

辩护人称相关用户未有影响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首先发表了公诉意见。

公诉人认为,段某和周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段某的辩护人认为,本案虽只有两名被告人,但需分析整个案件及犯罪构架才能准确定性在案两名被告人的主从犯认定。“同时,本案与其他同类案件有着显著区别,主要体现是助长不当竞争风气,相较于同类案件,本案中相关用户没有受到名誉和经济损失,也没有对用户生活造成任何影响。”段某辩护人认为,段某在本案中主观恶意较小,本身也是一个高科技人才,也没有再犯可能,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周某的辩护人认为,周某在本案中系从犯,周某没有将服务器的用户数据进行售卖,也没有推广清粉软件,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并且周某也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望法院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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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一键清粉软件免费帮你实现?” 2021-12-08 2 2021年12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