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中国

短视频版权意识哪家强?测试结果令人意外!

“二创”视频如何规范?

本文字数:2038

□见习记者  谢钱钱

今年上半年,国内多个视频平台和影视公司发布保护影视版权联合声明,曾引发热议。那么各个平台对于版权保护有何措施呢?近日,有媒体对大众日常使用的11个大中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主动管理能力进行了横向测试,测试结果又如何呢?

版权意识哪家强?

据《电脑报》报道,近日其在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大中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40条不同长度的视频进行测试,视频内容选择了4部不同类型的影视作品:热门综艺《脱口秀大会》、热播剧集《扫黑风暴》、热播动漫《斗罗大陆》,以及2015年国家版权局第四批重点保护剧集《华胥引》。测试片源均为视频原片,剪辑为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和15分钟共5个版本,并取有/无关键词,比如是否包含片名、演员名的2个标题。

发布后,记者主要监控48小时内各大平台的主动下架情况,分别对于视频上传阶段、上传成功后的5分钟、15分钟、30分钟、1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和48小时对视频在线状态进行观察。

最终,实验得到的结果是:视频平台对侵权短视频的主动下架情况参差不齐,整体下架率度从0%到100%,落差令人侧目。

各大平台参差不齐的短视频版权管理能力说明了什么?如何看待版权保护与传播之间的关系?如何判断“二创”视频合理使用的边界?上海法治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短视频平台同样

适用避风港原则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许春明告诉记者,实践中,围绕短视频侵权、平台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的司法判定标准。因此,短视频平台对其应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认识不同,不同的平台所采取的版权管理措施有所差异。

“按现行法律规定,短视频平台与其他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相同,不承担对其传播作品的版权合法性的审查义务,而承担注意义务。”许春明说道,“横向对比各大平台版权拦截所呈现出的参差不齐的情况,说明视频平台的版权治理之路还很长。”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表示,对于一般作品,按照权利人“通知—删除”原则开展,此时需要权利人发现并主动提出通知、递交证明等。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秘书长、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克枫认为,各平台对侵权短视频的主动下架表现不一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和长视频相比,对短视频侵权内容的识别确实存在更大的技术困难,很难事先拦截,只能在用户上传后及时下线;二是长视频平台的多次炮轰可能并非为了版权保护。”

“根据避风港原则,法律没有要求平台对用户上传视频进行事前审查。一般而言,平台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下线,就应当免责。如果一边要求其它平台加强对短视频的屏蔽,一边放任自己平台以及关联公司产品上的短视频侵权内容,这并非真实维权。”姚克枫说。

二创视频

合法边界在何处?

长视频向短视频转化、短视频对长视频合理使用的界限到底在何处?

“长短视频之争是复杂的,二创作品在法律性质上难以认定,如果完全交由平台‘一刀切’进行规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朱巍告诉记者,例如上述实验,单纯截取源视频进行发布,无疑侵害原作品版权。但只要动了原视频就侵害了作品所有者的权益?朱巍认为,这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创作者进行解说、文艺批评、对此前作品进行必要评价等,在这些情况下,并不能认定为绝对侵害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需要判断作品是否在合理使用范围内。”朱巍表示。

许春明告诉记者,  《著作权法》中不会直接对短视频作品合理使用进行详细规定,  《著作权法》规定的12种合理使用的情形中,跟短视频二次创作相关的即: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通过适当引用,形成一种转换性使用,使得画面匹配的已不是其原先表达的主题和内容,经典的案例如‘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许春明表示。

“问题在于,短视频的二次创作符合怎样的标准能够构成合理使用?目前,司法上没有明确的标准,短视频平台也难以进行判断。”许春明说道。

如何规范并繁荣行业?

今年上半年,多个视频平台和影视公司发布保护影视版权联合声明,一时间,网络上掀起了对于创作视频是否侵权的忧虑。

“对待版权问题要一分二,不是说越严越好,版权的保护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保护创作、鼓励创新,让作品更好地传播。如果只进行限制,不考虑如何让权利人更好地获利,这个出发点显然是错误的。”朱巍说道。他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可以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的方式,让版权人和二次创作者都能够依法获得利益。

许春明建议,作品权利人、短视频平台、用户之间能够形成一种版权使用的良性生态。“比如采取一种版权事先开放许可的方式。”

朱巍表示,鼓励传播是版权保护的核心,权利人发布作品的目的是希望更多人能够看到作品,从权利人利益诉求角度出发,传播显然带来正向促进作品;而从社会福祉角度来看,一个作品更多地传播了,不论是使用者还是其他公众,获取的机会就变大了。“版权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一定是更有利于流通、更有利于老百姓使用、更有利于创作。”朱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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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中国 B08“二创”视频如何规范? 2021-12-08 2 2021年12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