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水平,增强郊野公园活力,促进郊野公园健康发展,昨天,市绿化市容局发布《上海市郊野公园运营管理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郊野公园应根据保育强度的不同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应制定并实施客流预警机制和客流控制方案,加强园内火情管理,及夜间游园安全管理等。
《意见》要求加强分区管理。生态是郊野公园的本底,实施郊野公园管理,必须以生态保护为优先要求。各郊野公园应根据保育强度的不同,实行郊野公园内的保育恢复、整理调整、配套服务等分类分区管理。要注重各类生态要素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合理布局耕地、林地、湿地各类用地,形成“生态、生产、生活”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加强绿地、林地资源、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管理,禁止毁绿占绿。
在配套设施方面,根据《上海市郊野公园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需强化功能复合,高标准建设公共厕所、小型售卖点、游客服务中心、管理作业用房、垃圾厢房等配套服务设施。大型餐饮、娱乐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设置按各郊野公园实际需求,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于园区内、外统筹布局。
占地面积不超过郊野公园总面积0.5%的配套服务设施应优先在公园配套用地中予以落实。配套服务设施单体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以下,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人均占地面积达到30-60平方米及以下的游人密集区域内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平方米,垃圾箱设置间隔宜在50-100米间。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好安全管控。郊野公园内举办各项大型活动应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同时,公园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安全教育。要科学确定园区各分区、景点的游客承载量,制定并实施客流预警机制和客流控制方案。要制定园区车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允许入园的车辆和船只的停放、充电等管理。运营服务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和停靠,不得随意鸣笛。加强园内村落、林地的火情管理,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应对园内道路、桥梁进行统一的夜间照明管理,确保夜间游园安全。公园治安管理应当纳入区域公共安全日常管理范围。
《意见》同时提出,要以发挥郊野公园自身特色为目的,以生态乡野、农产品、林产品展示展销和休闲农业为重点,形成各自农业品牌,塑造运营管理新模式。
允许园区内(或周边)居民在符合园区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求进行临时性设摊销售,减少园区配套服务设施闲置率。加强对园区内依法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有条件的郊野公园鼓励新能源车辆(包括自行车、电瓶车,共享单车除外)入园或租借使用,并做好车辆停放、充电等配套服务工作。
此外, 《意见》还要求加快智慧化建设。开设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定期推送公园活动、游玩线路、公示公告等内容,提供游客预约、实时客流、停车讯息等基础服务,便于公众监督、查询,同时做好游客量信息定期报送与相关数据共享工作。建立相应的诉求机制,及时处置游客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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