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逐渐成为服务消费的重要形式,也因优惠折扣大、支付便捷等优势而备受消费者青睐。但另一方面,预付式消费带来的消费风险也不容小觑。昨日,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市商务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销售套路、避免长期大额预付。
预付式消费涵盖多用途预付卡购买、单用途预付卡充值、预付购买一定时间内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等多种模式。实践中,更有一些商家以“产品+服务”的套餐名义向消费者口头推销,层层诱导消费者大额预付,金额达到数万乃至数十万元。消费者付款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预付模式,谨防商家打出的亲情牌、夸大牌以及隐瞒牌。此外,根据商务部对单用途预付卡的相关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这一点消费者也需谨记。
另一方面,市消保委和市商务委提醒,消费者应适度理性消费,避免付款后实际不使用造成的资源浪费、违约金承担等。同时,也不建议消费者购买期限在3年以上的超长预付以及交易金额较大的预付类服务。市消保委透露,从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大部分消费者虽然保存了转账记录,但由于商家未提供交易明细等原因,消费者实际并不清楚剩余款项、消费记录等信息,一旦发生争议,消费者就陷入举证难、维权难的困境。
因此,消费者在付款时,要注意不要将钱款转入工作人员或他人的个人账户;尽可能索要并签订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后再签字,并留存发票收据等书面凭证;注意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对交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者如要办理单用途预付卡,可登录“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查看企业是否实现信息对接、有无风险提示情形和行业协会信用评价情况。尽量选择已与该平台对接的绿码企业和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办卡消费。倘若发现商家经营异常、无故不提供服务等情况,应及时向消保委或商务委投诉;如涉嫌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市场上还存在一些采用加盟形式的连锁企业,加盟门店作为被特许人,由品牌商标持有者授权其使用品牌商标。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加盟门店一般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为此,市消保委和市商务委提醒消费者务必详细了解门店性质和法律关系,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明确法律主体更好地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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