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组炒股群赚人头费致多人被诈骗

一男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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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报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吴珊珊

男子创建微信群组织电话“引流”团队,诱使他人加入股票交流微信群,致一女子被骗92万余元。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被告人马某被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1万元。

今年3月,张女士接到一陌生女子电话,对方称是某证券公司客服,希望添加她的微信拉她进一个股票交流群。起初张女士并不愿意,但对方说可以进群了解看看,觉得没用退出即可,随后发来一个8.8元的红包,张女士最终被说服。群内经常会发布一些大盘走势分析的信息和直播课,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想观看直播课,于是她添加了发布者的企业微信,后在对方的诱使之下,通过链接下载了名为“某某证券”的APP。

根据群内以及直播间发布的新股信息,张女士向APP里所谓“某某证券——冯经理”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92万余元。数日后,张女士发现APP个人账户中的钱迟迟没有到账,且交流群突然被解散,经理也联系不上,遂报警。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微信号,警方查到一马姓男子,经讯问,该男子虽不是给张女士打电话添加微信的“客服”,却是组织他人通过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进入微信诈骗群的“上家”。

马某在某网站上看到有关“话务员”的兼职信息,联系人告诉他工作内容为根据所给的客户信息以及话术盲打电话,将有兴趣的客户拉入指定微信群,就可以按照人头结算工资,对方还要求客户头像不能是警察、律师、记者等特殊职业。由于做过多次类似的工作,且有联系他的“上家”被警方抓获,马某很清楚这类微信群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但他为赚取更多人头费,不仅自己冒充证券公司客服,还通过QQ群等方式组建了一支团队,而向张女士打电话的正是该团队中的一员。

据统计,马某在今年2月至6月期间与其上家按成功引入群内的客户人数,以每人130元结算报酬总计约40余万元。再将收益以每成功引入一人80至100元不等结算给团队成员,其个人获利约4万元。

经审查,马某组织引流团伙,为从事股票投资类的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通讯群组,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黄浦检方起诉,黄浦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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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组炒股群赚人头费致多人被诈骗 2021-12-17 2 2021年12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