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随笔

依法治理“网信滋扰”

本文字数:1244

于文岗

2019年12月13日,山东郭先生收到“恭喜您获得‘花分期呗’APP专项活动奖励,请点击XXX获取验证码领取!退订回N”短信通知,三天后再收到同类短信。面对广告短信滋扰,郭先生将发送短信单位告上法庭。前不久,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件判决书,判被告东方黑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郭先生书面赔礼道歉。由于郭先生未能向法庭提交受到严重精神损害证据,判决未支持其赔偿诉求,但确认了被告对郭先生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权责任。无疑,这对所有不堪其扰者来说,都是一个胜利。

我由衷地为该案诉讼及其判决叫好!好就好在郭先生不忍气吞声,不一忍再忍,不沉默是金,而是愤而维权,且用法律武器;好就好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没有芝麻大点儿事不予立案,没有逼善为恶,而是为民做主、秉公司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今,电信网络和互联网上,除了短信骚扰“轰炸”,另浏览网页或使用App,也不时有广告“弹”出来,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无孔不入、令人不胜其烦,常常干扰正事:你正买卖收付款或转账、正接收发送或者回复、正学习抢答题……紧要关头,它突然“弹跳冒”出来,捣乱搅局,轻者前功尽弃,重头再来;重者几近赢了反成输局,眼看胜了转眼为败。让你打不得骂不得,气不得恼不得,只剩下哭笑不得,以至让有的用户绝望无奈,产生逆来顺受、听任摆布的“习得性无助”。而与此同时,某些企业的营销行为则愈加放肆。如有的视频网站,VIP会员已经交足了会员费,超前点播还必须再付费,以至引发广大会员叫苦不迭。更多是以芝麻奖励为诱饵,引诱你下载这程序,安装那App,或“回复姓名年龄,可获……”简直就是网络诈骗。

网络是现代文明产物,“网信滋扰”是现代社会问题。医治“网信滋扰”不需要什么教育:滋扰者心知肚明,明知故犯,教育岂能管用?也不能搞活动,活动只能一阵风,且风过依旧,副作用也最大。最好的办法就是法治。法治最文明最科学疗效最可靠最恒久,副作用也最小。尤其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网信滋扰”,既依法治网,也在法治实践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依法治理“网信滋扰”既有法可依,也当有法必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工信部《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有包括罚则在内的明确条文,且山东郭先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示范。

“网信滋扰”全网受害,治理“网信滋扰”须全民动手。我们已经享受了无数他人负重前行为我们创造的生活安宁。现在,该轮到我们负重前行了。其实,这个负重前行不难也不重,人人可为、能为也当有为。首先是对“网信滋扰”说“不”;其次是注意收集“网信滋扰”证据;第三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问题以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翻用一句歌词:“只要人人都对‘网信滋扰’宣战,‘网信滋扰’就不敢肆无忌惮”,“只要人人都拿起法律武器,这网络也会变成美好虚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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