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晟迪
本报讯 近日,嘉定警方抓获一名诈骗嫌疑人,卢先生闻知同乡有难,慷慨地把自己店内的电动自行车借予对方使用,可谁承想同乡却就此一去不回,而电动自行车也成了“抵押品”。
11月30日,方泰派出所接到居民卢先生报案,称5天前一名同乡来到其经营的车行内,自称急欲前往附近派出所报案,希望卢先生能够看在同乡的情份上,借他一辆电动自行车代步,并承诺用不了1个小时就会回来归还。卢先生大方地借出了车子,可谁知过去了5天,同乡却完全失了音讯,卢先生赶紧向警方报案求助。
民警通过调阅公共视频后发现,卢先生口中的这名同乡在取得车辆后,并未如其所言去往派出所报案,而是一路出入多家电动自行车行,向车行打听是否愿意收购其所骑电动自行车。
当其来到最后一家车行后,男子不再提出卖车,而是告知该车行经营人骆先生,其刚刚骑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一时手头没有现钱,希望能够暂时将电动自行车抵押给车行,待其处理完事情后最迟明晚前来赎回。骆先生以650元的价格暂时收押了车辆。
12月6日,民警根据线索,成功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审讯,王某如实交代,其因手头拮据便萌生了歹念,利用同乡情份谎称急用,从卢先生处骗得一辆电动自行车后,辗转来到沪宜公路骆先生的车行内,又以急需用钱暂作抵押为幌子,将车变现的犯罪经过,非法所得的650元钱款已被其挥霍一空。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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