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等三省一市司法厅(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研讨会,共同探讨省际政府协同立法工作。会上,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同时发布了包含40名专家的《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专家库》,后续这些专家将深入参与三省一市政府协同立法项目,充分发挥智库作用。
根据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加强政府立法协作,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机制,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跨区域立法研究,促进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达到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充分发挥协同立法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据悉,框架协议签订后,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政府协同立法:强化计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如科创协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项目作为协作立法的重点,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同时,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主动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在协同立法工作实践中。可以采取联合调研、联合起草、分别审议、协同推进方式,对涉及协同立法项目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在事关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款上尽可能协调有序。
此外,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立法能力。依托四地优势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区域立法人才库、立法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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