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杨浦法院调解前置“下沉”街道属地化解纠纷

“三个下沉”让法庭更接地气

本文字数:1017

调解现场 杨浦法院供图

□法治报记者  夏天

父母与祖母先后离世后,伯父前来分小王获得的遗产,一场继承纠纷案诉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但最终,本案的亲属之间却并未对簿公堂,而是由上海杨浦法院立案庭法官“下沉”街道,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钱海啸亲赴现场参与调解,最终法院联合江浦路街道将矛盾圆满化解。该案件也是上海杨浦法院调解前置“下沉”街道属地化解纠纷的首例案件。

【调解过程】

原告小王的父母早年离异,被告是小王的伯父。小王从小随父生活,三年前父亲过世,祖母晚于其父离世。由于多年的家庭矛盾,双方就小王父亲的遗产分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上海杨浦法院审核后发现当事人的住所地均在江浦路街道,为便于矛盾化解,发挥属地街道的工作优势,决定在江浦路街道就地调解该案。

承办法官与街道调解员详细沟通案情后,进一步跟进指导,分管院长至现场督导并参与调解。

经过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当事双方达成继承份额分配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属地调解的做法表示感谢。

记者从杨浦法院获悉,本案的调解成功,得益于2021年9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的实施办法》,探索在家事、相邻关系等六类法律关系简单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中实行调解前置,上海杨浦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之一,充分利用原有的诉调对接基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2021年11月4日,上海高院至上海杨浦法院对调解前置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提出了“三个下沉”的调解新方向,即立案窗口下沉、调解职能下沉、法官指导下沉。

11月23日,上海杨浦法院与上海市杨浦区司法局围绕联动协作、“三个下沉”程序衔接、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深入商讨,并确定在江浦路街道、平凉路街道试点运行调解前置流程。

11月下旬,上海杨浦法院收到本案原告的起诉状,与区司法局、街道研讨后确定将该案作为“三个下沉”的首例示范案件归置到江浦路街道进行调解,让法庭更接地气,让当事人与诉讼服务零距离,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精准的司法服务。

【调解心得】

据杨浦法院立案庭法官介绍,调解前置下沉基层的做法既能够充分发挥街道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及熟悉社区、了解基层的优势,又方便当事人就近参与调解,使矛盾纠纷回归社区,有效吸附在基层,自上而下共同化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也将通过绿色通道转入诉讼程序,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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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三个下沉”让法庭更接地气 2022-01-04 2 2022年01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