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近日,奉贤区一男子使用车载吊机偷走一块寺庙内的清代古石井栏。近日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娄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娄某得知奉贤某村在拆迁,他便开车到该村附近,想收购有价值的石头。当他逛到某庙宇附近时,看到一块直径约60厘米的石井圈。一直以来,娄某的工作就是收购一些手工的、有年份的石头,再转手卖出去,所以有相关专业知识,当他看到这块石井圈是用手工制作的,认为这块石井圈“能值点钱”,便用自己车上的吊机把这块石井圈吊上车带回了家。
这块石井圈是某庙宇专用的青石,重约300余斤,因庙宇拆迁,该石井圈就暂时被存放在田间,并用黑色纱布掩盖。
经鉴定,这块石井圈属于晚清至民国初年文物,评估价格为4000余元。奉贤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奉贤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并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表示,盗窃文物的行为,不但会造成文物流失,还会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甚至会造成文物的直接损坏,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大家一定要树立起保护文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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