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王慧君
拿到新房钥匙,正要动手装修,却遭到“敲墙党”强揽“敲墙”“打洞”的活儿,价格高得离谱,不乖乖听话就被威胁恐吓,小区业主为此苦不堪言。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王涛等8人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进行宣判,对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11.4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刑罚。
买通物业经理
强揽“敲墙”“打洞”业务
2018年7月,被告人王涛、陈某某等人得知嘉定区德富路某小区开始交房,便与物业经理刘某某商议,意欲垄断小区内“敲墙”“打洞”等业务。后王涛召集被告人李润、李伟、赵某、王瑞、修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出资15万元向刘某某行贿。刘某某收受钱款后,安排小区保安队长被告人杨某予以协助,伙同上述人员采用阻止装修施工人员、设备进入小区,断水、断电、恶意举报、上门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小区业主、装修施工人员接受相关服务。
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小区业主苦不堪言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上述被告人交叉结伙强迫嘉定区德富路某小区吴某某、武某某、徐某某等业主接受高于市场价格的“敲墙”“打洞”等服务,累计交易金额11.9万余元。
此外,上述被告人又以物业公司的名义,通过设置运输障碍等方式,强行向小区业主收取每户1000-1600元不等的垃圾短驳清运费,由赵某提供收据,刘某某安排物业公司前台人员收取费用,所收全部款项由刘某某按比例抽取好处费后分用。2018年8月至12月间,小区70余户业主被迫缴纳垃圾短驳清运费共计7.8万余元。2017年3月,被告人王涛、陈某某、李润等人勾结刘某某,在嘉定区宝塔路某小区内采用言语威胁等方式,以垃圾短驳清运费的名义向被害人沈某某勒索1.6万元。
相互勾结多次作案
坐实恶势力犯罪团伙
王涛、刘某某等8名被告人为非法谋取利益,相互勾连,采用上门滋扰、言语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在小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逐步形成了人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团伙。
嘉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涛、刘某某、李润、陈某某以威胁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王涛、刘某某等人相互勾结,形成恶势力团伙,在居民小区以上门滋事、言语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王涛、李润、赵某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担任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当对被告人王涛、刘某某、李润、赵某、李伟、王瑞、陈某某数罪并罚。结合被告人李润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了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李伟如实供述了行贿的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当庭的认罪态度,被告人刘某某、李润、赵某、李伟、杨某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李润减轻处罚,对刘某某、李伟从轻处罚,对赵某、杨某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嘉定法院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11.4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刑罚。(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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