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辉
近日,某网友称自己被偷拍的裙底照片在某街拍网站供用户付费查看。记者采访了解到,网上存在许多发布有大量偷拍照片的街拍网站,某些网站的VIP会费甚至高达5666元,街拍网站和偷拍者都可以通过这些照片盈利。(1月9日极目新闻网)
街拍作为一种传递民间时尚元素的街头文化活动,近年来很受年轻人喜欢。一些网站组织的“友谊组合”“校服秀”等主题街拍,更是吸引了不少人参与。对于这种全新的流行元素,我们在报以友善态度的同时,也要严防某些人利用“街拍”之名,行“偷拍”之实。
相比于传统类型的“偷拍”,比如在酒店等私密场所安装摄像头、在厕所偷拍他人,利用“街拍”进行“偷拍”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迷惑性。由于在人员密集的街头,情绪相对放松,不太容易发现偷拍者正在实施的猥琐行为。
同时,这种披着“街拍”马甲的“偷拍”,在进行法律打击时也颇让人为难。对于那些厕所偷拍、酒店偷拍的情况,《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可以按照“扰乱社会秩序”“传播隐晦色情”等情形处理,予以行政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但“街拍”型“偷拍”所拍照片的尺度,比厕所、酒店里的照片要小,难言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更够不上色情图片。
目前情况下,被偷拍者的维权渠道,只能是不停要求相关平台删帖或者关闭网站。但即使关闭一个网站,偷拍网站往往还会有备用网站继续运行。前两年媒体也曾报道过,广州某女生被偷拍后,意欲以隐私权和名誉权被侵犯起诉至法院时,才发现经过多个网站的层层转发,根本难以锁定偷拍者,而且中间的不少网站也已关停。其实这也是很多被侵权者的困境,个人的此类诉讼维权举步维艰。
这些法律上的困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街拍”型偷拍的“发展”。从目前情况看,这种“偷拍”俨然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有提供“货源”的街头偷拍者,有售卖偷拍“产品”的网站,有浏览购买的会员。这无疑使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被侵权人,有必要进一步密织法律打击这个“灰色地带”。
现有法律规定对于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淫秽视频文件十个以上,传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图片一百件以上,点击五千次以上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完全可以借鉴,规定“街拍”型“偷拍”照片传播、点击到一定次数,对其进行法律制裁。此外,应规定网站以及平台负有连带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对其起诉,司法机关可以帮助起诉者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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