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上海发布“硬”措施壮大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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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1月13日,为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对标上海优化营商环境5.0版,聚焦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治理数字化扩展应用场景和包容审慎的市场竞争监管规则,探索提供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更多“一站式”标杆应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让市场主体既能快速进入市场“大门”,也能便捷打开行业“小门”,在准入准营上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若干措施》提出,在浦东新区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由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登记机关形式审查的行政确认模式,市场监管部门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由实施行政许可改为行政确认,市市场监管局待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帮助各类市场主体以最快速度进入市场“大门”。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发放许可证前不再进行现场核查。这就意味着,企业从原先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取得许可资质开展经营活动,现在直接“当场办结”。辖区监管部门在发放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食品生产主体实施监督检查。

此外,为深度拓展治理数字化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场景,《若干措施》提出本市将在今年实现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并探索企业年报智能化“多报合一”以及标准化资助“免申即享”等场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2021年12月,上海共有市场主体突破318万,其中,企业267.2万,比上年增长10.8%。相当于每千人拥有企业数107.4户,位居全国第一。日均新设企业更是多达217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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