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冰激凌细菌超标 食用后住院两周

本文字数:426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有顾客在我家超市买了冰激凌,食用后出现急性消化道疾病,住院两周。经过鉴定认定该顾客患病是冰激凌中细菌超标导致的,现对方起诉我要求赔偿损失,但我并不知道售卖的冰激凌有问题,而且我也是通过正规渠道向品牌厂家进的货。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郑先生

【解答】

郑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您作为销售者,需要对顾客承担赔偿责任,如是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您在赔偿后可向厂家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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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冰激凌细菌超标 食用后住院两周 2022-01-25 2 2022年01月25日 星期二